分割离婚财产要遵循哪些原则呢,离婚对财产的分割都有什么规定

是双方家庭构成的失败,在这种情况下是整理双方的财产,这是整理双方财产的归属。 这个的关键应该是归属的。 那么,哪些财产可以进行分割呢? 365主编帮我整理了。 希望大家知道背飞鸟婚姻网络主编整理的内容,哪些财产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并通过列举式和概括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该法还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协议的和判决的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照约定。 一方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为分割均等,必要时可以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

(一)夫妻共同财产判决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以下《财产分割意见》 )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时

1 .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各项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办案的办案指南。 这一原则在上面的体现是夫妻平等享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承担共同义务。

2 .照顾儿童和妇女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适当地给予妇女更多的好处,也可以将财产种类即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例如住房分配给妇女。 毕竟,由于习惯势力、传统因素影响下的障碍、女性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离婚后的一般女性在找工作和谋生能力方面也弱于男性,需要社会更多的帮助。 此外,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是列人夫妇共同财产,请参阅分割

3 .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 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不应当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的,对需要该生产资料并应当尽可能分给能够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的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的,物可分物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的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前应当根据公平原则,根据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得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不得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的本质要求,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无过错方照顾原则,不少教科书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坚持这一原则。 但修订后的《婚姻法》新增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补偿离婚无过错方,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因此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再需要坚持无过错方照顾原则,对

)二)夫妻共同财产具体(.cn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的改革,夫妻共同财产结构趋于多样化,特别是住房和股权等大价值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占有很大比例。 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问题主要集中在夫妻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上,夫妻财产集中在房屋、股权等上。 探讨司法实践中夫妻财产分割的这些重点问题。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为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一)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取得竞价的,应当予以许可。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评估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按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所得价款按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共有房屋实际可以按分割使用的,:/在分割中不可用的情况下,可以向一方定价并分配,另一方可以获得补偿。 决定房子在哪一方的时候,要考虑双方的住房情况,要照顾养育孩子的一方。 在双方条件同等的情况下,必须照顾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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