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妇婚前用个人财产贷款购房,婚后夫妻结清贷款,离婚时如何分割房?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住房并贷款,且产权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住房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结婚后,即使配偶一方参与偿还贷款,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性质也不会改变。 因此,离婚分割财产的,其房屋为个人财产,其馀未偿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返还的贷款中配偶一方已偿还的部分应予返还。 此外,对双方婚后共同还款支付金额对应的房地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有证据证明产证已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一方婚前购房时也是共同出资的,离婚分割财产的,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配偶一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双方在婚前已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http//1008.cn/,共同财产的http//10000 但是,共同拥有http//1008.cn/所有的不动产的,应当同时考虑当事人出资比例极大、婚后无共同生活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短等情况,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将不动产转让给http//1008.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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