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对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最新的《婚姻法》相关问题都有相关的新解释,重点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以下背飞鸟婚姻网络,最新婚姻如何办理财产事宜分割,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办理分割共同财产的但是,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人的利益的除外。

(一)有隐瞒、转移、变卖、损毁、浪费或者伪造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的。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结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利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不动产赠与另一方,赠与人在赠与不动产登记变更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判决书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依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可以视为只送给自己子女一方,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由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共有。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之,相关规定还是在于对夫妻关系过失一方的财产限制。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中一方有类似问题,如患有疾病、婚姻内有过错行为或有其他类似行为,会影响财产分割。 如果有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深圳遗产中的房屋如何继承,深圳市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
  • 财产分割的证明责任如何承担法律依据,财产分割保证书
  •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和材料,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给对方
  • 北京诉讼离婚要收集什么证据?被家暴能直接离婚吗?
  • 深圳女方出轨怎么离婚,深圳离婚出轨证据调查
  • 深圳离婚律师能调取哪些出轨证据,离婚官司怎么调取出轨证据
  •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