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持有的股份如何根据分割夫妻持有的股的情况,其方式不同。 夫妻二人共同持有的股份,离婚分割时应当均分其股份的一方持有的股份,可以在夫妻之间直接转让,也可以进行价格补偿。 详细介绍夫妻离婚时持有的股票的。,一、夫妻二人持股有限公司
1、持股比例不能作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如果是分割,则应分得股份。
2、夫妻二人欲继续持股的,均分股份。
3、夫妻不愿一人持股的,将股票价格减半补偿给不愿持股的一方,将公司改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找到新股东加入。
4、夫妻双方都不愿继续经营的,可以拍卖或清算公司资产,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资产,注销公司。
二、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共同持股的有限公司
(一)夫妻之间直接转让股份
1、夫妻同意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2、夫妻双方对出资额的转让部分和转让价格等协商一致的,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夫妻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按分割
3、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又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二)作价补偿,股权不在夫妻之间转移
1、持股配偶一方将原属于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形式补偿另一方。
2、分割夫妻在公司内的共同财产,需要清算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及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净资产进行评估。
3、夫妻协商一致时,夫妻一方预付评估费用或双方各支付一半评估费用。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双方都不愿意出评估费,法院对这部分共同财产应给予分割
(三)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参股共同财产作为隐藏股东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以第三人名义出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为隐名实际股东且与第三人签订隐名出资协议的,该部分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