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特殊条款适用,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条款

核心内容:根据中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的若干意见和司法介绍的规定,夫妻离婚时的财产一般平均为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除遵循财产平分原则外,离婚分割财产的其他条款,中国《婚姻法》结合《民法通则若干意见》和相关司法解释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即夫妻离婚时财产的一般平均分割

《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为共同共有。 《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90条规定,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共有财产的分割,如有协议,按协议处理; 无协议的,应当按照平分原则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贡献的大小,妥善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

实践中,离婚时分割财产除应遵循财产平分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条款:

1、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保护。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过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另一方应予补偿。

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者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4、离婚,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是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依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可以视为只送给自己子女一方,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由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共有。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且房产已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为该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属于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结婚后偿还双方共同支付的金额和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当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

7、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收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置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害,离婚时另一方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8、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住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将该住房按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的出资,可按债权处理。

9、离婚时夫妻一方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要求服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结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年账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支付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0、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可依法继承的遗产,继承人之间尚无实际/,起诉离婚另一方请求的,人民

11、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合同,以夫妻共同财产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当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处理。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深圳遗产中的房屋如何继承,深圳市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
  • 财产分割的证明责任如何承担法律依据,财产分割保证书
  •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和材料,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给对方
  • 北京诉讼离婚要收集什么证据?被家暴能直接离婚吗?
  • 深圳女方出轨怎么离婚,深圳离婚出轨证据调查
  • 深圳离婚律师能调取哪些出轨证据,离婚官司怎么调取出轨证据
  •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