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转移财产国外银行如何执行的,把财产转移到国外再离婚

夫妻离婚时,需要处理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 有些人可能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另一方发现这种行为后,可以向法院起诉,再次要求分割财产。 民法典中离婚转移财产海外银行如何执行?背飞鸟婚姻网络编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中离婚转移财产国外银行如何执行

法院判决离婚转移财产案件后,财产在外国银行的,人民法院可以申请司法协助,请求外国司法机关协助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国际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和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根据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互相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或者其他诉讼行为。 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第二百七十七条合作途径

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法进行,与条约无关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 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件和调查证据,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许可,任何外国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送达或者取证。

二、如何举证证明转移共同财产

1、关于夫妻共同存款的流向,可向目标银行查询账户流向。 如果不能自己查询,可以在诉讼中向法院申请向银行查询账户记录。 还需要在法院说明存款的去向和用途,并要求对方审查其转账的必要性和真实性。

2、一方擅自出售(赠与)夫妻共同不动产的,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合同无效(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处置夫妻的重大共同财产。 购买者知道不动产系夫妇的共同财产是从一方购买的情况下,很难想象是善意取得的。 有关房屋买卖的信息,可以在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查询。

3、与他人串通以伪造债务的方式转移共同财产的,夫妻离婚的,由配偶一方债务人举证证明,其所欠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协议,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如果不能举证证明,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债部分。 配偶一方证实所欠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上述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根据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互相请求。 因此,如果执行目标参与国际条约法院,可以申请司法协助。 需要法律帮助时,读者可通过背飞鸟婚姻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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