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是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属于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 离婚时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子如何分割背飞鸟婚姻网络小编为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 欢迎参观。 谢谢你。
离婚时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要如何分割
离婚时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主要是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按标准价格购买的公有住房。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处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如有争议,可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保护。
第一百八十九条【离婚共同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算;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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