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为夫妻买房子,是想让夫妻有自己的房子住,将来能好好生活。 但是,如果夫妻在以后的生活中,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夫妻离婚时也涉及不动产的分配。 那么这个时候,房子到底归谁所有呢?背飞鸟婚姻网络小编为您解答。
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归谁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由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共有。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 .父母结婚后,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父母对子女的一方赠与,即视为该房屋为其子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享有。
2 .父母出资一部分,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 出资的父母不能获得房子的所有权,也不能将房子赠与自己的孩子并登记在自己孩子的名下。
父母部分出资的,一般只能确定出资部分的赠与对象,但考虑到房屋产权已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赠与自己的子女更为合理合法。
3 .由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根据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提供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的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子女配偶,一般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4 .由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以夫妻双方名义登记。 这所房子必须认定为夫妻共同的财产。
5 .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如果应该认定为对每个孩子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孩子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的行为当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 因此,无论事后双方子女是否为婚姻关系或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人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以各自的出资份额共享该房屋的所有权。
6 .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否则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二、法律规定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结婚后由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依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可以视为只送给自己子女一方,该不动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
这要看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到底属于谁,房子是以谁的名义登记的,一般情况下这类房产属于出资人所有,另一方不能拥有。 如果不知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谁,欢迎背飞鸟婚姻网络咨询,请专业律师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