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或者纳税离婚,需要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同时明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 但一些工作人员提出了这样的疑问,是否发现离婚后住房公积金不再是分割分割?背飞鸟婚姻网小编以下为您提供以下模板。 希望能帮到大家。
协议离婚后再分婚前财产要依据双方协议约定吗
案例分析:李先生和孙先生在婚姻登记机关协商离婚,签订了《离婚协议书》。 主要内容是小李和孙老师主动离婚。 儿子孙子由小李带大; 双方收入属于各自所有,个人财物属于个人所有,不动产属于孙子所有。离婚前发生的各种债权债务全部由各自承担。 离婚后不久,李先生发现两人离婚前,孙先生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里还有余额。 目前,李先生要求拥有孙医生账户内一半的住房公积金。 小李的要求合理吗?
律师解答:协议离婚后,分得婚前财产应当根据双方协议约定
《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保护。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后,发现另一方有隐瞒、转移、出售、毁损、伪造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李先生的要求未超过原离婚协议的约定,李先生与孙先生在协议离婚时就财产分割签订协议,其中明确约定双方各自的收入为各自所有。 李先生主张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必须是孙先生收入的一部分,李先生对此要求违背分割离婚协议书的约定。
对于离婚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在离婚后要求。 但是,要求分割的一方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据。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援助,请通过背飞鸟婚姻网络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