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对财产分割不达成一致,特别是对住房分割存在争议,在房价持续上涨的城市,住房问题让普通民众离婚时住房如何变成离婚后的房产如何变成分割背飞鸟婚姻网编整理了一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了房产如何分割
实践中,离婚时房屋分割的情况相当复杂。 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已全部支付房款的,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应当按照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财产;
(四)单方专用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2、婚后取得门票的
还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的分割产权证明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着婚后取得产权证明的房屋必须是婚后财产。 看出资情况很重要,夫妻一方是否在婚前已经支付了所有房款,住房权利是否在婚前取得。
)二)结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离婚时,另一方可按分割
这涉及夫妻一方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在个人婚前财产上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 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式的改变,其价值获得早在婚前就开始,即所谓“万变不离”,故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应认定为分割
(三)一方婚前出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具有房改等福利政策性质的住房上,这些住房的取得往往是一方婚前租赁,或者与职称、档次、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远远低于住房的市场价值。 另外,由于当初住房分配的情况有很多具体情况,处理这种住房纠纷相当困难,但产权证多由单位直接以本单位职工的名义处理,这在我国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很大,但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此类房屋还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房屋(包括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般均等地使用(
房产证上无论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的财产。 离婚时,一般均等的/的,不按购房合同金额,而是按住房市价(评估价)计算。 取得住房的一方支付对方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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