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关于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什么问题,以下由背飞鸟婚姻网小编详细回答。
一、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1、夫妻离婚,对共同财产进行的,的规定如下:
(一)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二)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八百一十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一)工资、奖金,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收益,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持有的知识产权收益。
)4)通过继承或者赠与获得的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接受遗产继承和赠与获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六)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支付军人名义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夫妻应当共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我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帮助。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单击下面的按钮咨询,或者在背飞鸟婚姻网上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