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处理房屋分割问题最快,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

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一、夫妻共有或一方自有房屋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为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房屋

(一)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取得竞价的,应当予以许可。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评估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按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所得价款按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共有房屋实际可以按分割使用的,:/在分割中不可用的情况下,可以向一方定价并分配,另一方可以获得补偿。 决定房子在哪一方的时候,要考虑双方的住房情况,要照顾养育孩子的一方。 在双方条件同等的情况下,必须照顾妇女。

结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饰、原拆除工程,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属于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另一方应拥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他方。 进行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如离婚后无住所,另一方应当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二.对租赁住房的处理

租赁权发生于承租人与单位或者房管所之间的协议,涉及第三人,既不是夫妻的个人财产,也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该房屋不能处理,但租赁权可以处理。 夫妻离婚时,租住的公有住房如何处理,《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1996年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有一些规定。 主要内容为:夫妻双方可以租赁的公房,一方承租的,承租人可以对另一方给予适当经济补偿的夫妻均可租赁的公有住房,面积较大且可以分房居住使用的,双方可以分别租赁; 另行租赁住宅,或者租赁方可以向另一方解决住宅的,可以许可。 在审理具体离婚案件时,对租赁公寓应当按照《合同法》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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