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工作了12年的儿子不是他自己的!当原告王通过亲子鉴定证实这一消息时,他立即愤怒地将前妻告上法庭。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法院已裁定应退还王49000余元的托养费及其他费用,并支付精神损失费50000元。
去年10月14日,王和他的前妻被法院判决离婚,他们的孩子被判给了他们的父亲。然而,在晚年,王发现他的儿子看起来越来越不像他,他的性格甚至不同于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王带着儿子去做了亲子鉴定。经北京市司法鉴定所鉴定《法医学亲子关系检验报告》确认,王与其子女无亲子关系。
在王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朝阳法院于今年7月18日裁定孩子是由该女子自己抚养的。
对此,王的前妻解释说,1992年的一个晚上,她在路上被强奸。当时,她不知道自己被强奸后会怀孕。她一直以为这孩子是跟王生的,所以她没有在感情上欺骗王。
经审理,法院认为,由于王无抚养子女的法律义务,也无抚养子女的约定义务,且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子女,故应退还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支付的子女抚养费。至于陈某在法庭上的辩护,因为她没有提供相关证据,法庭没有接受。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