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公司股权怎么分,离婚公司股权怎么分割没体现在离婚协议上

在当下,经营公司并持股的家庭越来越多,不免会涉及到股权分割的问题。我们今天就来聊聊离婚股权分割的那些事儿。

案例

磊磊和丽丽夫妻醉心咖啡烘焙研究,在研究出了几款颇受欢迎的口味后,夫妻俩和两个朋友一起创办了自己的咖啡公司。经过十年努力,咖啡公司的生意蒸蒸日上。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磊磊和丽丽的婚姻亮起了红灯,影响到了公司的经营。不管是常年负责原料采购的磊磊,还是对咖啡口味有深入研究的丽丽都对公司发展非常重要。所以,他们俩闹离婚,也使得一起创业的两个朋友跟着焦心不已,担心会给公司的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那么,当股东夫妻面临离婚时,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呢?

1.股东夫妻共有的究竟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据此,“股权”本身兼具有财产权与人身权属性。而《民法典》并未明确将“股权”列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种。所以,夫妻婚后所共有的究竟是“股权”的全部,还是仅指“股权”中的财产权部分,不包含人身权呢?这一问题依然存在争论。

如果夫妻和公司的其他股东(如有)能够协商一致并签署必要的文件,那么无论是想分割股权(含人身权)还是只分割股权价值(不含人身权),都是可行的。但是,如果各方不能达成一致,尤其是夫妻双方都希望获得股权的,一般需要进行个案分析。在夫妻中只有一方是公司股东的情况下,审判实践多倾向于分割股权价值,即在离婚时公司股东不发生变动,股东一方要向配偶支付股权折价款。

2.婚后将股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股权价值属登记权利人个人所有吗?

夫妻在婚后处分共同财产所取得的股权,无论是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其股权价值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二人离婚,这部分股权价值一般会被分割。

3.婚后的股权价值在离婚时应按什么比例分割?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婚内财产协议(于婚姻存续期间订立)或离婚协议(离婚时订立)等书面文件对婚后股权价值的分割做明确约定,在存在某些法定条件时(如一方存在重大过错), 也可能影响夫妻间股权价值的分割比例。

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不存在相关约定、声明或法定情形,公司股权的价值通常依照均分原则来分割。举例来说,王先生在公司持股70%,王太太在公司持股30%,若二人离婚,可能会按王先生和王太太各自50%的比例来分割相关股权价值。

4.离婚了,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文件呢?

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因此要变更股权,一般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公司股权的归属。若股东夫妻选择诉讼离婚并要求变更股权,则可能由法院在判决书中判决股权的归属。但是在诉讼实践中,如果除夫妻双方外还存在其他股东,法院出于保护第三人利益和减少后续纠纷的考虑,可能不会在离婚诉讼中直接处理相关股权。

通常来说,负责股权变更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工商部门)更愿意依照法院判决来办理夫妻股权变更登记,对于协议离婚的股东夫妻来说,很多时候无法直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来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还需要另行签署转股协议。

离婚股权分割并非只是加减乘除,对于公司经营而言,离婚不再是股东夫妻的家事,还牵扯到公司发展及其他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关系。因此,如何减轻股东离婚给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带来的影响,还需稳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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