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分割财产的,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财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财产分割的管辖法院是什么? 关于,以下由背飞鸟婚姻网络小编详细回答。
一、起诉财产分割的管辖法院是什么
1、起诉财产分割时,管辖法院规定:
(一)、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2、财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1、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分得的财产有差别时,其差额部分,多得者以货币形式给予补偿。
2、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的,一方或者双方赠与的礼金、礼物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因素合理选择分割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财产可以归一方所有。 分入团财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当于入团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夫妻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可以分为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 分配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当于该生产资料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无当年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从有利于生产发展、有利于经营管理的角度,进行合理的分割或贴息处理。
6、离婚时一方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根据情况,对另一方给予适当照顾。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分割财产的,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财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帮助。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单击下面的按钮咨询,或者在背飞鸟婚姻网上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