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后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样的? 以下由背飞鸟婚姻网小编为您详细回答。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规定是怎样的
1、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八百一十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工资、奖金,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收益,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收益。
4、通过继承或者赠与获得的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接受遗产继承和赠与获得的财产。 继承遗产的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而不是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未被实际占有,但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继承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5、其他应当归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支付军人名义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存续期间部分夫妻应当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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