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是破坏军婚的罪行吗
1.破坏军人婚姻罪(《刑法》第259条第1款)是指明知军人是其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
知道什么是和配偶同居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一)》第二条,“配偶与他人同居”是指配偶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的名义持续稳定地生活在一起。
但是,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应规定,同居超过3个月构成同居。
二、如果仅从刑法第259条第1款来看,破坏军人婚姻罪的有害行为,只有现役军人的配偶共同生活或两种行为。
如果只是普通的通奸,情节轻微,影响不大,不能视为破坏军婚罪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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