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一定发生在居住地。如果离婚是诉讼性质的,离婚可以在被告通常居住的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有两种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应由任何一方住所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是离婚诉讼,被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是的,离婚必须到居住地的民政局。
婚姻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认证)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应当查验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双方解释婚姻法中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双方离婚的愿望以及他们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愿望;
(5)双方自愿离婚,并在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员面前签字;
(6)夫妻双方亲自签署离婚协议;婚姻登记员充当宣誓监护人。配偶各一份,婚姻登记处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双方提交的证明、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核,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明;
(八)出具离婚证。
离婚证的发放应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核实双方的姓名、出生日期和离婚意向。
2.在收到离婚证书后告知双方其法律关系、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及其义务。
3.见证方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栏“有证书或指纹的方签名”中签名;如果当事人不能写他的名字,他应该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酒吧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明无效”* *婚姻登记处”。被注销的结婚证应当退还当事人。
5.离婚证书将分别发给离婚双方,向双方宣布他们将获得离婚证书并解除夫妻关系。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