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婚外情法院是否会判离婚婚外情法律上怎么处理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婚外情行为的,并且手中还握有相关证据,就想当然的认为这种情况法院当然会判决双方离婚,并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那么一方有婚外情法院是否会判离婚?婚外情法律上怎么处理?收集婚外情离婚赔偿证据有哪些方式?针对这几个问题...
一、一方有婚外情法院是否会判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而且又调解无效,便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感情并未破裂,夫妻尚有和好可能的,虽经调解无效,仍不准予离婚。下列情况当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对方提出离婚的。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婚外情法律上怎么处理
婚外情并不承担刑事责任,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但它违反了《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即违背了《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条款,如果引起夫妻离婚,无过错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可向对方提起精神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只有婚外情中的男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才构成重婚罪。受害方可持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收集婚外情离婚赔偿证据有哪些方式
1、自己收集:自己是婚外情的受害者,可以自行收集上面列举的书证,如,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者邮件、婚外情一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者邮件;在收集这些证据时,因为收集上并没有很大难度,需要做的就是保存好这些证据。
2、“调查公司”收集:聘请专业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往往是因为某些婚外情证据不好收集。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亲密照、亲密录像、双方出入酒店的相关票据等等。不过,目前,由于调查公司的合法性遭到质疑,其非法取得的证据很有可能不会被法院认可,所以,在取证的时候尽量避免聘请调查公司,一面给诉讼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律师收集:在收集婚外情证据的时候,律师可以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有针对的进行收集。或者,在不方便的情况下,律师也可以指导婚外情中的受害方收集证据。有针对的收集证据会大大提高诉讼的成功率,缩短不必要的时间,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准备的“一方有婚外情法院是否会判离婚”的全部内容,小编提醒大家法律赋予了夫妻双方一个六个月的冷静期,在这六个月之内没有特殊情形的,一方都不得起诉要求离婚,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以出轨为由提出离婚,法院真的会判离吗
为什么他出轨了,法院却不同意离婚?这大概是当代社会困扰大部分因为对方出轨提出离婚,却被法院驳回的人的问题。
那么以出轨为由提出离婚,法院真的会判离吗?
我们来看一个真实案例:
原告李某,与被告于某于2018年9月6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个女儿。由于两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李某发现被告于某对家庭不负责任,并与其他女人同居。这使原告李某伤心至极,觉得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且无和好可能,于是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离婚,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负担抚养费。
被告辩称:原告诉状上所说并非事实,不同意离婚,且如果离婚,女儿将不给李某抚养。
法院观点:法院认为,原告、被告夫妻感情尚可,尚未彻底破裂,且有和好的可能,应给双方一个和好的机会,应以不准其离婚为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
法院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这里我们就要带大家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那么话说回来,究竟哪种情况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了以下14种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综合以上条文我们可以明白,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而单纯的出轨行为并不是法律规定的法院准予离婚的事由,其并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因为婚姻本身就是一个很复杂的感情问题,今天一方犯错了,另一方生气想离婚,但一段时间后,想回想起对方好的对方或者因为孩子的存在,气消了也许又重归于好了。
所以,在实践操作中,法官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第一次起诉离婚,特别是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的情况,法官就会判决不准离婚,给与双方相互冷静和调和,以免造成冲动离婚。
在本案中,由于原告的离婚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被告又不愿意离婚,故法院判决不予离婚。
结束语
虽然婚内出轨在目前的法律法规来说算不上违法行为,但是我们要知道的是婚姻本事就是一种契约,忠诚是夫妻之间最重要的承诺,也是婚姻的底线。婚姻当中的人,千万不要抱任何不被发现的幻想,因为一旦跌破了底线,即便婚姻能勉强维持,也不会幸福,因为破镜难以重圆。
对方有外遇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吗
本律师发现很多当事人都认为:对方有外遇,所以只要自己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一定能支持自己,甚至还会判令对方向自己赔偿。
对于上述认识,本离婚律师认为是不正确的。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我们不妨先看一看婚姻法与一方出轨有外遇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主要有两个:重婚、与婚外异性同居。
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而再结婚的行为。这里的再结婚不仅包括重复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但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与婚外异性同居则是指虽然不以夫妻名义,但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的行为。
法律上通常认为外遇出轨行为达到上述重婚或者同居的程度时才可以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而可能被法院直接
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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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婚姻律师认为还有一种外遇情况也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
夫妻感情破裂
而判决离婚,即频繁出轨,被发现后仍不悔改,严重伤害了另一方的感情。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本律师的办案经验认为其取证难难度较大。因此建议您在起诉离婚之前要做好该种情况的取证工作,否则法院会以证据不足为由而判决不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