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到民政局可以办离婚吗

为什么法律没有规定成“婚姻双方的任意一方申请离婚,就准予离婚”

首先我想问一个问题,

如果我去蛋糕店订了一个蛋糕、付了款并约定好5月1日去取。到了5月1日,我通知蛋糕店我不需要那块蛋糕了,要求蛋糕店把钱退给我。行不行?

我想大部分朋友都会认为,这样是不行的,因为蛋糕店已经按照约定把蛋糕给做好了,如果我这个时候可以单方面让我们之间的约定失效,就会给蛋糕店造成损失。为了保护上面这种关系,国家制定了合同法。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同时对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等均有约定,只有在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符合法定事由时,才可以解除合同。

我不能够随意取消我与蛋糕店之间的约定,这正是法律约束力发挥作用的体现。

法律无时无刻不在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挥着影响,指引我们去实施合法的行为,制裁违法的行为,让我们可以依据法律预测其他人的行为,让人们对于他人、对于这个社会建立一定的信赖。

这种法律约束力体现在我们民法中的各个方面。《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刚刚通过的《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婚姻法作为民法中的一个部分,自然也不例外。

人们的婚姻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婚。《婚姻法》也是这么规定的,婚姻法规定了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的离婚)和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出的离婚)。也许有人会认为,婚姻毕竟跟蛋糕不一样,婚姻涉及人的感情,正如问题描述里所说的“有一方要求离婚,想必这日子就已经是过不下去了”。但是,

婚姻作为一项社会制度,它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感情关系,它更是一个与财产、子女、其它家庭成员等有关的法律关系。当两个人确立了婚姻关系,就受到了这一法律关系的约束,夫妻双方信赖这一关系,其他人也信赖这一关系。许多行为正是基于这样的信赖才得以发生。

试想一下,人们努力赚钱,愿意把自己的劳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正是基于对夫妻关系存续下去具有信赖吗?父母出资为子女的家庭购置房产车辆,不正是基于对夫妻关系存续下去具有信赖吗?如果夫妻之间没有法律约束力,许多生活方式都会发生改变。法律正是要保护这种生活方式、维持这种生活秩序,才将婚姻纳入它的约束范围之中。更何况,

婚姻法并不是逼你必须要过这种“过不下去”的日子,婚姻法并不要求你必须与这个过不下去的人住在一起,你可以与其分居。而且法律还规定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

纵观婚姻制度的历史

,从古代的男权主义或者绝对禁止离婚(只有丈夫才能决定离婚或者中世纪欧洲的禁止离婚),到后来的有责主义(只有通奸、遗弃、虐待、侮辱等可以归责于配偶一方的原因才能离婚),到现在越来越趋向无责主义(分居一段时间即可离婚),

对于离婚的限制其实是越来越宽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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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关于蛋糕的例子,有一些朋友提出:“我既不要蛋糕,也不要钱,可不可以?”答案是可以的。这可能有两种情形,第一,你压根就没有去取蛋糕;第二,你跟蛋糕店说,你不要蛋糕也不要钱了,蛋糕店说OK没问题。(蛋糕店肯定不会强求你拿走蛋糕,特别是他还没有开始做这个蛋糕的时候)。如果是第一种情形,那就是你抛弃了你领取蛋糕的权利,但是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依然存在。如果是第二种情形,那就是你们协商一致解除了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夫妻一方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吗

感谢邀请。

钟涛律师告诉你,当然可以了,单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强制离婚。

夫妻结婚久了,感情难免会淡薄了,特别是有些人,责任心不强,面对诱惑还可以外遇出轨,犯了错误之后,没有过过错的夫妻一方就可能会想到离婚,但是如果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一方强制离婚能够离掉吗,应该怎么做?

一、一方强制离婚当然可以离掉。只要起诉法院就一定可以离婚。

婚姻关系属于法律上拟定的身份关系,婚姻法规定的是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当然这个自由不是说,一方离婚马上就离婚,是说通常的离婚途径应该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对于离婚全部问题都达成协商一致,然后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但是如果有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一方就可以单方面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离婚。

向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启动以后,法院就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夫妻具体案情,综合判定是否判决夫妻离婚。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不少夫妻看到法院驳回原告起诉,不准离婚,就心里发慌,认为离婚很难,对方不同意就离婚不掉,特别是遇到对方比较强势或者无赖的时候,躲避,故意不出席法院开庭活动,认为可以躲开法院判决,其实是错误的想法。法院有的是办法处理。

通常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要看夫妻双方是否拿出对方有过错,或者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如果有,那么第一次就看判决夫妻强制离婚了,如果任何证据没有,只有夫妻一方在法庭上抱怨和控诉,那么法院是不会相信你的,第一次起诉按照惯例肯定是劝和,驳回原告起诉,给夫妻双方一次机会。

如果你还是想离婚,那么可以等待6个月以后第二次起诉法院,法院还是会开庭审理,没有证据,基本上第二次起诉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所以说,多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就是强制离婚的唯一法宝。

任何向法院离婚的案件,都会经历这个阶段,多次向法院起诉,法院就会认真考虑你们夫妻之间真的是出现了重大问题,否则不会这样闹着玩的,法院可是严肃的部门,多次起诉离婚就是表面一种态度和决心,所以,你表明了你的离婚的态度和决心,那么法律上会认为婚姻这样耗下去也没有意义,就会判决离婚。随着离婚开始,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也会一并处理分割。

这个在婚姻法法上规定的很清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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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单方强制离婚就是需要耗费多一点时间,其他和正常起诉离婚没有区别。一次不行,二次起诉,三次起诉。

正常的离婚案件是需要夫妻双方都到法院来,法官核实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但是如果一方缺席不来,法院也可以通过公告登报的方式通知你,你还是不来,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只是增加了公告时间几个月而已。

如果你还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第一次起诉就可以离掉,如果没有就需要增加起诉次数和时间,其他没有多少区别。

根据司法实践和法律判决案例经验来说,对于大部分的夫妻离婚来说,第二次起诉到法院就可以强制判决离婚了,少数复杂的案件需要第三次起诉,需要起诉四次的几乎没有。综合离婚流程走下了,每一次起诉审理周期大约在3-6个月左右,起诉2次离婚全部时间大约在一年半左右就可以离婚了。

2021年,想离婚有多难

就在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了,明年的1月1日实施。大家讨论的“离婚冷静期”就真的成为现实了。

作为一个情感咨询师,加上也一直在妇联工作,我也会经常接触到关于离婚相关的咨询。离婚呢,主要是分为两种途径,一种呢是民政局协议离婚,携带相关证件,拟定离婚协议。基本上很快就能够解决了,另一种就是去法院起诉了,漫长且耗时耗财。能够一年内解决的都是比较快的了。

离婚冷静期也是对应民政局离婚途径的。相对于原本的当天就能够办理完离婚手续。

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的民政局离婚,又多了三个程序:

也就是之后因为离婚冷静期的缘故,原本当天能到手的离婚证,得先等30天,确定你们是真的想离了,然后,又得再等30天,得两个人都去领证了。这样下来,原本一天时间,跑一趟的事情,变成了60天时间,跑三趟的事情。哇,这差距大的,简直四舍五入等于一个亿啊。

一想到原本就已经彼此不满的人,又得硬生生的忍两个月。估计啊,反复个几次就得跑去法院起诉了。

在此,我预测:在明年的民法典实施之前,离婚数量要暴增一波。另外,离婚律师的收益又将有更多。当然,从长远的角度,也许可以阻止冲动离婚的人数,不过,对于婚内犯错的人来说,会不会更加的肆无忌惮呢?因为这也是增加了想要逃离婚姻的成本了。具体的影响,还得拭目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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