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走出民政局,你们都分别去了哪里怎么度过的呢
记得很清楚,非常坚定的走进民政局,当时赶回去差不多是中午12点了,大多数人都要休息下班了,看到我们来了,没有调解,直接让我们重新写离婚协议书,就马上赶紧写了,就等着给我们办理离婚
在写抚养费的问题上,因为小孩子年龄要写上去,结果对方写小孩四岁,我说不合理,因为这个问题吵了起来,小孩子俩周岁,就要写四岁。
民政局的人看我们吵架了,就赶紧给办理了!
我头也不想回,直接签字直接领证,就想早点结束这个可怕的关系。
领证完是中午快一点了,当时应该是男的生日,我说你不请我吃顿饭吗?他说,有什么好吃的,不想和我吃,谈恋爱十年了,离婚后,没有吃饭,我还想着分开也有一个仪式感,好好说些话,好好告别,结果他一句话后,我什么都不想了....
把我送回小区后,我带着一个俩岁孩子,各奔东西,再没有说话,因为是他生日,他可能是陪新找的女朋友过生日去了吧,可笑吧,从恋爱到结婚十年了,却说一文不值,我只能选择离开,我没有哭,没有闹,从那天开始,我却非常释然,我特别轻松,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呢?
前所未有的轻松,我开始了我的计划,我的梦想,从来没有过的激情,为了孩子,努力奋斗,拼搏在每一天,每一天都充满力量,还有业务慢慢有了提升,我很欣喜,只有你越来越努力的时候,就有很多的收货。
很多朋友离婚后选择去旅游,我却没有,我去了安徽的黄山那边,其实本来是有一场学习,培训结束的第二天,我朋友陪我去喝酒唱歌,然后我们去玩,我没有花什么钱都是她帮我付钱的,我也非常感谢她。
然后回来之后,能量爆满,非常开心。
一个人带着孩子,白天忙着赚钱,我真的没有时间喊累,天天跟陀螺一样转
而且,离婚后,从来没有哭过,难过,没有时间!
忙碌真的可以治愈一切矫情。
你们是咋样度过的?是难过的大哭一场还是旅游放松去了呢?
夫妻自愿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流程:
一、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
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三、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四、撤销
男女双方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
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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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由于不够理性,不懂法律,导致离婚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离婚后继续发生冲突和矛盾。
所以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帮助起草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主要包括离婚是否出于自愿;子女的抚养权;债权、债务的处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归属等。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婚姻家事法律问题可关注,私信咨询。
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吗
婚姻律师
在多年代理诉讼离婚案件的过程中,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书无非两种,即: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调解书。有很多当事人在从法院领取了上述离婚文书后经常会问本
离婚律师
:“宋律师,拿到这个文书后就算离婚了吗?是不是还要去民政局领个离婚证啊?”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当然是不用再去民政局领离婚证。这是因为我国离婚法律制度的设计上对于离婚的合法形式上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与
起诉离婚
,这两种方式都是有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手段。协议离婚的有效凭证就是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诉讼离婚的有效凭证就是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当然有很多当事人会考虑到
之后的再婚问题,毕竟再次结婚还是要去民政局登记的,没有民政局颁发的、标志前一次婚姻结束的离婚证心里总会有些忐忑。其实这种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同样具有确认已经离婚的法律效力,而且比离婚证很有可能具有更丰富的法律意义,比如
夫妻共同财产
的分割、子女抚养及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等。再次结婚时向民政局出示判决书或调解书即可。
由此可见,当您从法院拿到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后,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再从民政局领到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