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婚姻法:离婚协议中最容易忽略的三大坑
很多朋友们都认为,离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两人商量好即可。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也很简单,如果材料齐全,十几分钟就解决了。事实上,等到离婚后,才知道自己遇到了多少坑。
离婚协议里,大大小小至少有几十个坑。今天玩美婚姻律师团队帮大家选择了最容易忽略的三大坑:
离婚协议中,如果只谈权利,不谈义务的履行,就是耍流氓。在起草离婚协议的时候,对于还有贷款没有支付完的房子,很多人只提到离婚后,贷款买的房子归谁所有,尚未还完的贷款归谁偿还。你知道有多麻烦吗?
举例说明:主贷人是男方,离婚时房子归女方(或男方),贷款自然继续由女方还贷。但是如果离婚后,女方没有及时还贷,银行催债的对象是男方,男方的银行征信就会收到影响。那么,该怎么处理才是符合双方的利益呢?
我们的建议是,离婚协议里必须约定,房子归女方,贷款归女方偿还,如果女方没有及时还贷款,导致男方的银行征信受到影响,女方应承担违约金。只要违约金数额合适,女方就会因违约金压力而按期支付贷款。
在离婚协议里,任何没有约定义务履行的条款,没有约定违约条款,如果对方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你就无法督促对方履行。所以,在离婚协议中设定权利,就必须设定义务和违约责任。
离婚协议里只有四件事:
解除婚姻关系,孩子抚养和探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承担。
其中,后三件事情,是必须涉及双方配合。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如何配合,对于性格比较纠结的人和夫妻财产种类多的人,就可能会是极大的麻烦。比如夫妻共同的房子,男方要房子,补偿钱给女方,就需要协商钱是如何支付的,分几次支付,支付的时间,每次支付的数额,具体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步骤,是需要明确的。
比如孩子的探视问题,抚养权给女方,男方履行探视权,就需要约定一个月探视几次,是将孩子接回男方家里探视,还是只能是去女方家里看孩子,这是探视的方式。还有孩子的寒暑假如何安排、过年过节如何安排等等,都需要明确。
没有具体的执行方案,就等于没有办法执行。一旦一方不配合,执行起来就非常麻烦,要么打官司解决,要么去法院执行局解决。因此,具体的执行时间和步骤,在离婚协议里,十分重要。
离婚协议里,常见的是“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句话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它是一个兜底的条款。但其应用的前提是,双方对彼此的经济状况都很熟悉。如果去掉这个前提,处于经济弱势一方的当事人和轻易在离婚协议中写上这一条,往往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后悔。
比如一方名下隐匿了大量财产,弱势一方毫不知情,稀里糊涂就签了离婚协议。等到弱势一方发现了对方隐匿的财产时,就悔之晚也。原因是离婚协议中有“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即使吃了大亏,也很难打赢官司。
协议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成本最小的方式之一,协议离婚的程序也很简单。因此,离婚协议的作用就变得极其重要。如果没有欺诈和被胁迫的情形,离婚协议是很难推翻的。
律师建议,结婚是人生大事,离婚也是人生大事。处理离婚这等大事,切不可儿戏。认真对待离婚协议,可以省去离婚后的无尽麻烦。“浅水淹死人,平路跌死马”,谨慎对待,才能平安过度,定纷止争!但毕竟婚姻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事情,在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需要谨慎,避免悲剧的发生。
离婚太麻烦,结婚需谨慎离婚冷静期实施条款引发热议,你怎么看
最近,一则离婚冷静期实施条款出炉的新闻上了热搜,引发了热议。
当初这法案草拟推出的时候,网上调查结果就显示,反对的人占绝大多数。
【离婚冷静期】到底是什么鬼?有没有想象中的严重?和以前的离婚有什么不同?
大概的意思是,
以前要离婚,只要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就行,也就是我们常在影视剧里看到的“在离婚协议上签字”。
现在想协议离婚,则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这30天里任何一方反悔,这婚就离不了。
首先需要夫妻双方提出申请,申请后由民政局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30天离婚冷静期,30天内任一方都可以单方面撤回申请;30天过后,双方需要共同领取离婚证,如30天内未领取,同样视为撤回。
要注意,只要有一方不去领,离婚申请就作废!
30天冷静期+30天领证期=60天,期间有一个人耍赖反悔的,就等于又要重来个60天,不得不说,现在离个婚太难了!
现在很多朋友们提到这件事还是持反对态度。
立法者设计这条法规的初衷可以理解,无非是现在社会离婚率竹节攀升。据民政部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结婚率仅有7.2‰,为2013年以来的最低值。与之相对应的是持续走高的离婚率,从2012年中国离婚率突破2‰,2017年升至3.2‰。2018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446.1万对,2019年三季度全国登记离婚人数310.4万对,同比增长7.1%;2018年的数据显示,全国结婚登记1010.8万对,离婚登记人数380.1万对,离结比为38%,对比2010年的16%,上升22个百分点。
在这种背景下,给离婚设置“离婚冷静期”,就是为了促进自愿离婚的当事人有更多时间冷静和思考,做出更理智的选择。
因为它被加上了30天的冷静期+30天的抉择期
。明年开始,离婚冷静期实行后。那么任何一方不想离婚就会让离婚这件事很难完成,不然就要走向费钱、费时间的诉讼离婚,尽管......当初这项法案的初衷是为了稳定家庭和睦
但是,谁能保证,提高离婚的门槛就一定能捍卫婚姻呢?
如果说离婚会对社会有不良影响。为啥不给结婚设个冷静期呢?离婚率节节攀升的根本原因,不就是因为结婚的门槛太低了吗?因为门槛低,才会导致了那些“轻率离婚、冲动离婚。”
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青年男女,根本不懂得婚姻的责任,与为人父母的义务,只因为一刹那的火花上头,说结婚就去结婚了。
就算真的有很多冲动离婚的人,如果他们在离婚后还有感情,自然也可以选择复婚。
但是,对于已经在婚姻中痛苦煎熬的人来说,他们还有第二个选择吗?
王尔德曾说,离婚最主要的原因是结婚。
相对于离婚,结婚才更需要冷静和慎重,如果能有60天的冷静期,人们就能更好的确定,对方到底是不是自己想要携手一生的伴侣,那自然就避免了冲动结婚。
亦舒曾写过:
国外一个教堂规定在他们这儿结婚的人,必须上课七个星期才批准行礼。
牧师说:“结婚之前,需要学习之事良多。”
告诉想结婚的情侣们,相爱容易相处太难。结婚之后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情,更是两个家庭的捆绑,免不了其中有一两个合不来的人,但也必须耐心招待。
孩子出生之后,更是要面对屎尿屁的事儿,还会为油盐酱醋等一些鸡毛蒜皮之事意见不合....
课程持续七个礼拜下来,保证准夫妻们热情冷却,这个时候仍然愿意进入婚姻的情侣,才能发放结婚证。
大部分选择离婚的人,不外乎两种:
推荐阅读:双方同意离婚需要什么证件,2020年双方同意离婚的手续
一种是冲动型的,
双方因为矛盾或者情绪过激造成的,其实双方还没有走到离婚那一步,缺乏的只是沟通,所以30天冷静期还是给很多不太理性的双方一个缓冲期。
另一种就是深思熟虑型,
因为对方出轨、对方有家暴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不适用于“离婚冷静期”了。
我有个朋友,结婚十年来受尽老公的出轨及家暴,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要起诉离婚,却又遭到老公和婆家的威胁和恐吓,说如果她敢起诉,他们就对她和她的家人不客气。更过分的是,老公还经常夜里给她发辱骂信息,有时还发给她父母。而且,她的父母劝她为了孩子不要离婚,她也是费尽唇舌才说服父母。
有一次,她到了民政局门口瑟瑟发抖,根本不敢控诉老公,怕他对家人下手。
她反复和老公协商博弈,本来老公答应了离婚,可是又要抢夺孩子的抚养权,还想让她净身出户。
她每每想到离婚路上的艰难,就难忍流下泪水。离婚对于她,真是一场艰难跋涉的路途,耗时耗力,还要承担各种精神虐待和利益受损的风险。
在大部分人的观点里,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他们是不会选择离婚的。
他们在选择离婚前,还得考虑家人的感受。当一个人提出离婚的时候,大概率已经在脑子里构想过成千上万次。没结婚的朋友,不妨代入自己做的是待遇优越的工作,想要辞职时的心情,说不定能共情,能体会一下。
为了父母,为了孩子。
社会对“离婚者”的歧视,因为父母对“凑合凑合过就得了”的坚持
。主要的问题不是“
冲动离婚太多”
,而是“
想离婚但不敢离婚的人”太多
乃至于之前新闻里那个“逃离家庭,逃离丈夫”的56岁阿姨,都那样了,依然不想离婚。
没多少人愿意,平白无故,把自己变成“离异”状态的,他们走到“提出离婚”这一步,已经耗尽自己的一腔孤勇了。
再者,试想一下那些因家暴而离婚的。当在遭受家暴忍无可忍下,对方终于同意离婚,双方申请后,还需要经历30天冷静期的等待,如对方是个偏激的人,作出一些常人无法想象的行为,又或者30天后,对方反悔了,又得重新诉讼。对于真心想从婚姻中解脱的一方来说,漫长的诉讼是一个令人身心俱疲的过程?。
例如:2019年的“河南女子遭家暴跳楼事件”,小燕婚后遭遇三次严重家暴。2019年8月13日13时38分,其老公窦某突然闯入小燕所经营的服装店,开始殴打小燕,她才从自己经营的服装店二楼跳下,后被紧急送往医院,当时这个事件受到广泛关注。
此后,警方认定小燕左眼部骨折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窦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立案调查。调解过程中,男方不仅以孩子还小为由,不同意离婚,还多次为自己的家暴行为辩解。
对于类似于小燕这种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有专家表示:如果有一方遇到家暴,应当注意收集家暴证据,如通过报警、验伤等方式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争取尽快判离,而不是不切实际地跟对方拉锯式谈判。
离婚冷静期只是给那些冲动离婚的人一剂后悔药,而不是家庭暴力的庇护所。
不过话说回来,即将在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民法典》的婚姻篇,对女性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给予了更大的保护的,例如:
夫妻任何一方出轨,另一方都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一方尽了更多赡养老人照顾儿女的义务,有权利在离婚的时候要求男方给予巨大的赔偿;离婚时八岁以下的儿童归女方所有,除非女方放弃抚养权,八岁以上的儿童主要征求孩子自己的意见
用法律手段反对轻率离婚,也保障离婚自由。但是,生活中没有100%完美的婚姻,法律上也没有100%完美的离婚程序。
遇到离婚冷静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婚姻中,遇到的那些矛盾,没有正确的解决,愈演愈烈,最后婚姻关系破裂,分道扬镳,身心都伤痕累累。
离婚冷静期,“冷静”二字考验的其实是双方对婚姻、对人生的态度。希望这些大家都用不上,祝愿每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也奉劝还没结婚的人。一定要想清楚了再结婚。
常用离婚问题全解答
1、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
夫妻去民政局申请离婚时,要间隔三十天之后双方再去申请一次,才可以办理离婚,目的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但是实则增加麻烦,可以考虑诉讼离婚,但是时间也比较长,好处是能够通过法律的程序查明财产、更好执行。
2、哪些情况法院判决离婚?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其他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的。
3、分居满两年自动离婚?
这个传言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来的?而且感觉很多客户都知道这个谣言,正确的情形应当是这样,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却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并不是直接就离婚,还是需要去法院提起诉讼,并且经过调解,很多客户跟我说已经离婚了,结果我一问好几个都是这种情况。
4、现役军人的配偶如何提出离婚?
通常说法是离婚必须得到军人的同意,但是也有例外,就是说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比如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况。我在实践当中还未遇到过夫妻双方同时是军人,并且要求离婚的情况。不知道这种是怎么解决的。
5、一方被判刑,另一方能否要求离婚?
当然是可以要求离婚的,但是一般还是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是刑期比较长(一般是五年以上),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会判决离婚。16年的时候,做过好几起这类案件,我当时在法院工作,通常会带上调解老师一起去监狱开庭,几乎都是直接就调解离婚了的,而且财产基本上都给了自由的那一方,只有极少部分是没有处理财产的。
6、女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答案是一般不能,什么是一般不能呢?就是说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但是存在例外,就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这是啥意思呢,大概率是戴帽子了,孩子可能是老王的。
7、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是不是离婚的法律事由呢?
根据《民法典》1079条的规定,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8、离婚后彩礼需要返还吗?
一般是不用的,但是有三种情况需要返还,第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第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过的;第三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9、现在还有事实婚姻吗?办了婚礼就是事实婚姻吗?
记住一个时间点,1994年2月1日,这个时间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现在是没有事实婚姻的,办了婚礼摆了酒席不等于已经结婚。
10、妻子未经丈夫同意中止妊娠,丈夫是否可以以此离婚?
是可以的,双方因为生育发生纠纷,导致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过调解无效,应当准许离婚。
11、婚姻当中,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等;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
改日再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