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在加拿大如何办理单身证书
首先,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居住在加拿大的中国公民如果想回国结婚,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原则向当地民政部门提交以下三份证明:
1.由加拿大公证人或律师公证的单一证书(即无配偶证书)。证书必须说明当事人的日期、地点和婚姻状况。证书必须由加拿大联邦政府或省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认证,然后由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认证。该证书只有在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得到认证才有效,并在大使馆认证后六个月内有效。离婚或丧偶的婚姻一方还必须提供由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证明的离婚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
一方或双方为中国公民,在国外离婚,其中一方希望回国再婚时:a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必须得到中国中级人民法院的承认,并经使馆认证后,才能送交国内法院判决;b .非再婚证书的认证程序只能在国内裁决承认后进行。
每人只能签发一份证书。
2.婚姻关系双方所在工作部门出具的专业证书不需要证明。
3.中国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应当在国内办理。
如果你想申请中国公民来加拿大结婚,申请人可以将上述1或2份证明发送给在中国的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可以凭此证明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护照出国。
其次,大使馆需要五个工作日来处理认证程序,每件花费30加元。如果紧急需要在24小时内取车,每辆车将额外支付50加元的超速费。那些要求在48小时内提货的人必须支付每件35加元的加速费。
三、凡申请单证认证者,必须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护照页2-5)。
4.任何通过邮件向大使馆申请认证文件的人必须附上一个回邮信封,注明他的地址、电话号码、邮票和7加元的额外邮资服务费。
五、以上费用必须以汇票、支票或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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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不接受个人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