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哪里诉讼离婚
1.离婚诉讼一般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者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一方起诉要求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地人民法院管辖。
(2)军人婚姻诉讼
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军人是非文职军人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团以上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是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团级以上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是夫妻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是夫妻一方是文职军人,即军队文职干部,非军人配偶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经常居住地管辖。
第四,夫妻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涉外离婚诉讼
1.对在中国境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结婚地法院必须有管辖权为由拒绝受理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结婚地或一方在中国境内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对已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居住国法院以国籍国法院有管辖权为由不予受理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中国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一个中国公民生活在国外,另一个生活在中国。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外国当事人向住所地国家法院起诉,国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被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中国公民双方均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什么是诉讼离婚
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离婚诉讼制度适用于双方对离婚意见不一致的案件,包括因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而产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即使双方同意离婚,也无法就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做出适当处理。
如果你正准备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4)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应采取必要措施保全财产。
(5)配偶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你应该开始收集相关证据,要求赔偿损失。
三、离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因政党或者民事诉讼中可能出现的其他原因,致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保全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措施裁定是否复核的决定。离婚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如下:1。申请人是本案当事人的申请人;2.因政党或任何其他原因而无法实施或可能难以实施的决定。
以上就是详细告诉你,离婚去哪里起诉。综上,起诉离婚,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诉讼。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Finder。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来解答你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