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离婚的管辖法院

一、离婚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二、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备并提供下列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1)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民事起诉状一式三份,法院两份,你自己一份;

(2) 《结婚证》正本三份,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3)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交法院;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交给法庭;

(5)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6)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支持其诉讼请求成立的其他证据材料三份,法院两份,本人一份。

法律依据:

03010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中几个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是探索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离婚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的内容。根据原告是被告的原则,原告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你还有其他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法网律师,法网律师会为你提供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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