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缺席判决是怎样的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不出庭不可能查清案情的,可以拘留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经两次传唤,人民法院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发出拘传。”
2.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的原告接到法院传票后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依次起诉原告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下落不明,原告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例很常见,因为夫妻双方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感情变淡。所以大部分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都会判决离婚。
但是,公告的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一)有证据表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诉讼文书的。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以送达公告,缺席判决离婚。
二、离婚案件缺席审理应注意的问题
1.告知被告依法应诉。
103010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准确的送达地址、受送达人、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并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2.以一方下落不明为由起诉离婚
查明对方下落不明与否很重要,因为查明这一事实是决定缺席判决能否适用于本案的关键。诉讼中,原告提交的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据,因无法质证,不能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根据此类案件的特殊性,法官应当依据职权调查取证。除了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外,他们还应该对下落不明的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进行调查,因为除非下落不明,否则一方当事人会与其近亲属保持联系。如果他的近亲属不知道他的下落,那么结合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认定被告下落不明。该程序应尽可能确保下落不明的当事人能够通过多种渠道获得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信息。发布公告的同时,应在下落不明当事人的直系亲属住所张贴公告,防止原告采取欺诈手段骗取法院适用缺席审判。
法律依据:
103010第十条规定,因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致使当事人未实际收到诉讼文书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邮寄送达的,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日期为送达日期;
(2)直接送达的,受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情况的日期,视为送达日期。
以上就是《Finder.com》编辑为您介绍的离婚默认判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于离婚案件是涉及身份的案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缺席判决。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一个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