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妻子背着丈夫,打掉了肚子里的胎儿。为此夫妻对簿公堂,丈夫愤然要求生育权。
28岁的黄坤,家住农八师(编者注:新疆)某团。黄昆说他和妻子子媚已经结婚三年了。结婚后,我一直和母亲住在一起。“子媚和我母亲关系不好。我们经常为此争吵。再加上我比较爱玩,不太顾家,所以感情出现了裂痕。”
今年3月,黄坤与妻子大吵一架后,怀孕7个月的子媚离家出走,住在姐姐家。4天后,子媚未经丈夫同意,到医院做了引产手术,并书面声明“因引产引起的纠纷与医院无关,系夫妻关系破裂。”
子媚说:“我丈夫每天赌博、打麻将,晚上经常不回家。这样的人生不能过。你需要孩子做什么?”
今年5月,黄坤得知妻子背着自己偷情,擅自打掉了宝宝,一时接受不了。“她严重侵犯了我的生育权,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创伤。”黄坤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她赔礼道歉,承认错误,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
在法庭上,子媚坚定地说,“我不想要孩子,主要是夫妻不和,无法继续生活下去。我不想生孩子,这是我的权利。”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权利。黄坤的生育权无法对抗梅子的无子女权。梅子腹中怀孕胎儿流产不损害黄坤的生育权,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一审法院驳回了黄坤的诉讼请求。黄坤不服,上诉至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所有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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