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没离婚财产能分割吗,判离婚但不分割财产

一、双方财产没有分割能判离婚吗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而多付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另一方应予赔偿。

离婚时,原由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一并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者财产归双方共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和其他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是离婚的法定条件。

相关法律规定:

103010第39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受到保护。

103010的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仍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分割诉讼的,经审查该财产确为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分割。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分割共有财产离婚案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男女平等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法律法规体现了男女平等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办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指南。这一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的分割上,即夫妻双方对分割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债务承担平等的义务;

2.照顾儿童和妇女利益的原则。这里的“照顾”不仅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女方多加分,还可以在财产范畴上给女方分配一份生活中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毕竟,从习惯势力、传统因素造成的障碍、女性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来看,离婚后,女性在找工作、谋生等方面都弱于男性,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对于分割;来说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在对分割,的共同财产进行离婚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当分割把生产资料归入共同财产时,它应尽可能分配给需要生产资料并能充分发挥其效用的一方;当分割把生活资料归入共同财产时,我们应该尽力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的需要,从而充分发挥物的使用价值。未分割的东西根据实际需要和受益原则归一方所有,得到的一方根据公平原则按照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应被滥用的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以分割共同财产的名义,将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如果配偶一方拥有的财产在下列情况下被消耗、损坏或丢失

没有分割?我们能离婚吗?答案是肯定的。离婚诉讼属于合并诉讼,是一种复合诉讼,涵盖婚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至于财产分割问题,它并不违反法律关于诉讼权利和义务的禁止性规定。因此,当事人只有在诉讼中有权起诉离婚,并不要求分割夫妻共同拥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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