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要隔六个月吗
二、起诉离婚第二次开庭的时间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对民事案件何时审理没有具体规定,但对全案审理时间有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期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起诉离婚起诉方不到场怎么办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与另一方的婚姻关系。起诉方是原告,被诉方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但当事人在诉讼前与对方谈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威胁说,你起诉我,我就不接传票,我就不出庭,意思是你不能走。其实不用担心。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但是最后很少有人“无视”法院传票。
虽然现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会打电话给当事人带走,或者给他们发专门的邮政特快专递,但是如果遇到拒绝配合的当事人,法院还是会派工作人员去送。即使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使用留置送达,但手续麻烦。
如果一方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基本都会出庭,否则法院可能会作出缺席判决,可能会对拒不出庭的一方作出不利的判决。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自然不会缺席自找麻烦。
原告没有出庭。这时候一般按照撤诉处理,案件费用自然由原告承担。但根据相关规定,此时可以减半。以上由Finder的编辑整理收集。com。 第二次离婚一定是每半年一次吗?法律知识。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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