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交到法院需要什么材料,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要交什么材料

2.身份证。(只需携带原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结婚证。(或者婚姻状况证明)。

只需要带结婚证。如果结婚证已经遗失或者被告无法取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者复印原婚姻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一般情况下,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是不花钱的,大部分都是免费提供婚姻登记证和支票盖章。但如果复印相关的结婚登记资料,则需要支付一定的复印费用。

4.请求法院处理的财产清单。

财产清单是立案最重要的材料之一,其重要的一点是法院根据原告列举的财产项目收取诉讼费用。对于上海、北京、广州等大城市来说,普通人虽然没有巨额财产,但光是财产就可能低至几十万元,也可能高达几百万甚至上百万元。所以,如果相应支付诉讼费用,那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但需要明确的是,这里要列举的财产清单,只是需要人民法院处理的财产,也就是双方有争议的财产。如果不需要人民法院处理,即双方对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已经作出或者即将作出约定。如果当事人不希望法院处理,可以不列入财产清单,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费用。

二、起诉离婚注意事项

一、诉讼离婚有一个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也必须落实法律规定的条件,在此基础上判决是否准许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在纠纷解决中起主导作用。它审查双方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是否准予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裁量。它可以依法决定准予离婚或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书、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作为原告,在陈述的时候,要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和事实说清楚,要有相关的例子。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关系尚可,不足以分手的事实,设置事实和理由。不要强调对方在某一点上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被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相信看了上面的介绍,你或多或少应该知道,起诉离婚,需要提交离婚起诉状、双方信息证明、相关文件材料等。提交的材料越详细,法院就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以上是法网边肖整理的关于起诉法院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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