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于起诉地点的法律规定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告即被告”原则,也就是说,除非另有规定,原告通常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所以,申请离婚的一方应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男女双方户口都在同一个城市,离婚一方在市二法院起诉就可以了。中国的法院系统分为四个级别: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级别。如果离婚案件只能由基层法院受理,北京的基层法院是“XX区人民法院”。此外,中国还有几个特别法庭,如军事法庭、海事法庭、铁路法庭等。即没有资格受理案件。所以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都应该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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