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离婚所需的证件:
1.离婚诉状。当然也可以在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2.夫妻婚姻关系证明,即结婚证原件。
3.原告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和价值。
二、诉讼离婚手续:
离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合法离婚。这比协议离婚更复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1.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对方;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发送传票;
7.法院审理: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双方必须到庭,特殊原因不能到庭的,须向法院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法院将对是否准予离婚、如何获得分割财产、如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在诉讼离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管辖权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团以上部队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均在国外但未定居,其中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调解
原则上,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调解的,除不能表达意愿的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3.诉讼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必须提供支持其主张的证据,包括:
1.证明你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2.对方有过错的,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证据
3.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4.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
4.判决和上诉
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案件审理中,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举行不公开审理,但所有决定都将公开宣布。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结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从调解书送达时起,一审判决视为撤销。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可以做出判决,这是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