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爷爷奶奶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吗

一、爷爷奶奶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吗?

根据我国法律,孩子的父母有监护能力,且监护资格未被取消的,祖父母没有抚养孙子的义务,马某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当不履行监护责任,承担抚养管理孩子所需的费用。 因此,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必须是无原因的管理债务。

理由是:首先,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离婚解除亲子关系,不影响监护人资格。

抚养义务的确立

在我国,根据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监护权义务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儿童,原则上与哺乳期母亲共同抚养;

3、哺乳期后的儿童,双方协商优先,协商不成的,以儿童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为补充原则。

4、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生活有争议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意见为原则适用我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要与哺乳期的母亲一起抚养。 哺乳期后的孩子,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同时参考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的相关规定,司法实践中2岁以下儿童,一般与母亲一起生活。 但母亲长期患有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生活的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服从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能与母亲一起生活,或者与母亲一起生活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以及父母双方同意的2岁以下子女与父亲一起生活,且父亲有相应抚养能力,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由父亲直接对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要求其子女共同服从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接受不孕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儿童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

)3)没有其他孩子,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成长,但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应当与子女共同生活。 父母双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条件相差不大,双方要求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已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外祖父母、外祖父母又要求有能力照顾子女孙子女的,可考虑作为子女与父母、母亲共同生活的优先条件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生活有争议的,应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在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子女。

双方对抚养独生子女发生争议的,在保护子女利益、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可以考虑生育、再婚困难一方的合理要求。 父母不愿共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在离婚诉讼期间,人民法院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案件审理后,按照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及其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对象

一般来说,如果父母双方都有监护能力,父母就不需要承担监护责任。 父母不愿意履行监护义务的,子女暂时由祖父母抚养,具体情况。 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母双方履行监护义务和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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