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身处两地,异地如何起诉离婚协议

当前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离婚率逐年增加,离婚是双方无奈的选择。 离婚涉及离婚程序,其中有些情况很复杂,男女双方都在分开的地方,属于异地离婚。 那么,如何在异地起诉离婚? 离婚手续费怎么办? 接下来请律师逐一回答这些问题。

一、异地离婚应如何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没有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住所地的,由原告起诉时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住所地是指公民户籍所在地常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被起诉前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是,市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都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十二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一方已经在现在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另一方应当在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这两种情况。 二是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其现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应当视为无居住地,另一方应当提起离婚诉讼,向另一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异地离婚手续怎么办?

1、协议离婚。 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户籍所在地登记离婚。

2、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在外国,一方不愿离婚或者想离婚,但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处理等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的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籍所在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请求离婚的一方向不希望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被告的住所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向常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或常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一种是宣告失踪或失踪人员。 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3) 《意见》第十一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的,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公司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此外,根据《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在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案件,向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没有住所地的,向原告起诉时,向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下列证件。 1、双方结婚证; 2、离婚诉状及附件三、案件相关证据四、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或者材料。

以上是律师对如何异地起诉离婚,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介绍。 异地离婚处理比较复杂,可以分为多种情况,夫妻一方离开住房一年以上的,与双方离开住房一年以上的,管辖法院不同。 所以异地离婚还是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详情请向律师商丘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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