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可以选择离婚。 但在某些情况下,夫妻可能会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为他们无法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 那么,法院如何才能判决离婚呢? 这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请律师编辑详细介绍。
一、法院如何能判决离婚
1、法院判定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破裂。
2、夫妻感情破裂:
(一)、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抛弃家人的。
(3)、一方有赌博、毒品等恶习的。
) 4、双方因感情不得分居2年以上的。
) 4、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难以治愈的。
(6)、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不成立、共同生活困难的。
) 7、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不治,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八)、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 9、双方登记结婚后,无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10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立即提出离婚或者在一起生活多年但尚未建立夫妻感情的。
(十一)、一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 )、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实破裂。
二、一方不出庭能否判决离婚
如果一方指控离婚后,另一方又不愿意离婚,因而没有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出庭,原告能离婚吗? 有人认为,即使原告有证据,但由于被告未出庭,原告提出的证据无法举证,因此法院不应在这种情况下判决离婚。 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我认为将失去证据的权利。 法院应当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结合有关证据规则对证据进行分析认定。 原告提出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的,法院可以通过缺席判决离婚。 如果一方因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而判决不允许离婚,原告无疑为被告不履行出庭义务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可以缺席处理吗? 如果法院通过缺席判决允许离婚,是否对夫妻共有财产一并进行分割。 针对这一问题,有的法院在处理时单独解除婚姻关系,不对财产进行分割。 当事人以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起诉。 有些法院在处理时,对可验证财产进行分割,对不可验证财产不进行分割。 我认为后者的处理方法是合理的。 可验证的财产在分割上没有事实上和法律上的障碍。分割当事人离婚后发生纠纷需要重新起诉。 这不仅浪费当事人的劳力,使其疲于诉讼,而且增加法院工作,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
从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院判定夫妻离婚的唯一标准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实际上可以证明家庭暴力、外遇等实际情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