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一种性质比较特殊的房屋,在实践中,有经济适用房的夫妻离婚,该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我国法律有哪些具体规定? 那么,和律师编辑一起学习吧。
经济适用房是指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设,以微利价格出售给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 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的住房,经济适用房购买者享有有限产权,即购买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夫妻离婚,经济适用房怎么打分割
1、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足5年,离婚如何办理分割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按照夫妻协议的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约定的,由于无法估算房地产价值,补偿的数额也无法确定。 在这种情况下,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适用分割,而是进行分割,直到获得完全产权。 这时候,就涉及到房地产增值和房地产贬值的问题。 为了避免意外情况,也可以申请回购。 对于回购已取得产权的房地产,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分割即可。 这时,也有比较可行的办法,夫妻可以竞价拍卖该经济适用房,价格较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已购买经济适用房满5年,离婚如何办理分割
同样,夫妻对财产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未作约定的,按照当地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额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该住房的完全产权。 由评估机构根据市场价格评估该房价值,夫妻共同财产http//1008.cn/原则http//1008.cn/该经济适用房。 取得产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
值得强调的是,与经济适用房离婚时的分配和购买资格没有任何关系,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分割根据法院判决或双方协议确定即可。
此外,分割经济适用房前,还需确定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判断依据如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获得经济适用房者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所购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3、一方婚前申请购房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已足额支付购房款的,婚前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补充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者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归购房人所有。 即在这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无论如何,我们在解决离婚经济适用房http//1008.cn/的问题之前,首先要判断该房屋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上述内容进行http//1008.cn/、 补偿,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直接归丈夫或妻子一方所有,拥有所有权的一方可以根据情况对另一方适当补偿的分割经济适用房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律师官方网站。 我会尽快详细答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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