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突发新政,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朋友圈疯传:
大放水!购房群体增加,更多人和你抢房了!
新政发布的第二天,朋友圈疯传房管局“爆满”的景象,网友感叹:市场反馈很迅速,都是来和你抢房子的,你还等得起吗?看来摇号又将变成趋势,仅仅只是开始而已……
落户新政的出炉势必会引发新一轮的抢房大战,房价也将会随之涨动,那么2021年南京究竟能不能落户?2021购房政策有什么变化?悦住整理了最新的购房政策大全,包括最新购房、落户、限购、摇号政策,让你一文搞懂!
落户政策
目前南京的落户政策有人才落户、积分落户和投靠落户。
01人才落户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没有年龄限制);
2、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含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3、40周岁以下专科学历,并在南京就业参保半年;
4、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5、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附:南京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列一览表
所需材料:
①户口本(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原来是集体户口的可以只拿本人页。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电子学历表(学信网查询打印)
办理地点:
在国内取得相应学历,且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工作、无直系亲属投靠、无随迁人的学历型人才。可通过手机端“我的南京”APP线上提交落户申请。
步骤:“我的南京”APP—政务—政务服务—人才落户↓
人才落户线下办理地址:
02积分落户
与此同时,
南京实行积分落户分办法,2019年新积分办法实施,南京再一次放宽积分落户的条件。
房产情况
面积每满1平米计1分,最高不超过90分。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住宅用房,按本人产权比例计分。租赁住宅用房不计分。本市有二套及以上产权房的,不累计加分。
年龄情况
是否加分的标准值从原45岁调整为40岁。40周岁的计5分,每减少1周岁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婚姻状况
配偶系本市户口,办理结婚登记一年以上的(符合投靠配偶政策除外),且一直维持该婚姻状况的计10分。
落户区域
申请落户江宁区加30分、浦口区加40分,申请落户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加50分。
在南京积分落户的加分指标包括
年龄状况、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服兵役情况、住房情况、落户地区、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带动就业、科技成果
十二项指标。
南京市积分落户指标及分值表
2021年2月18日,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
南京将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
并且,南京还将实现与苏州在积分落户时,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累计互认。
同时,南京将进一步优化人才落户政策,顺应现代化人口流动趋势,吸引更多人才流入南京。实施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毕业后可以迁入就(创)业地。
03投靠落户
重点关注:
1、被投靠人需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不动产权证);
2、房主非被投靠人本人的,需提供房主户主的户口簿首页和内页、身份证、房主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房主户主的书面同意书。
1、父母投靠落户
要求:需要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
2、夫妻投靠落户
要求:已经领取结婚证,结婚满5年、年龄满30周。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
3、配偶及子女投靠落户
要求:申请人有结婚证、子女未婚。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配偶或子女。
4、子女投靠落户
要求:子女未婚,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配偶、子女。
此外,还有安置落户、军属落户、运动员落户、华侨落户等形式可落户南京。
购房政策
2017年3月16日起,南京限购政策全面升级,外地人、本地人买房有区别!
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通过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2017年5月14日零点起,购房人(家庭、单位)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被赠予人办理转让手续满3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2020年7月23日,南京出台新政∶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限售政策:
买到房,取得不动产证后,
3年内
不得转让!
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房住房,通过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摇号政策:
南京2020年出台最新摇号选房规则,一场开盘,需4轮摇号!一图帮你看懂!
购房证明
在南京买房需要提供购房证明,购房证明分为线上线下两种开具方式。
(1)线上开具购房证明(“我的南京”手机APP中办理电子购房证明。)
①南京户籍已婚且婚姻登记地在南京的居民;
②南京户籍的未婚或无婚生子女的成年单身居民。
(2)线下开具购房证明(各区不动产交易大厅)线下开具购房证明所需材料:
①单身——身份证复印件(核实原件),户口本复印件(核实原件),南京市无房证明(交易大厅自助机器,刷身份证开具),如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②已婚——结婚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全体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全体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核对原件),(如夫妻双方婚前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非本地户籍:
①开具购房证明,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购房之日起三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的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
②年龄40周岁以下的满足以下条件的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1)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的;(2)有高级职称的(正高或副高级);(3)取得高级技术职业资格。满足以上条件的,只需提供与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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