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联系不上可以分割财产吗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财产还能分吗

婚姻关系中一方失踪或无故失踪,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诉讼在现实中屡见不鲜,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薄,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往往判决离婚。 但是,夫妇中的一方下落不明。 离婚一方的联合可以分割财产吗?背飞鸟婚姻网络编辑会马上给你详细的回答。

一、离婚一方联系不上可以分割财产吗

离婚一方无法联系分割财产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适用的说明

第二百一十七条)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诉,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失踪者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对失踪者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收件人失踪或者无法以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的,应当在文件中载明原因和经过。

二、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 .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反映在《民法典》各项法律规范中,同时也是人民法院办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中,是夫妻平等享有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 .照顾儿童和妇女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适当地给予妇女更多的好处,也可以将财产种类即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例如住房分配给妇女。 毕竟,由于习惯势力、传统因素影响下的障碍、女性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离婚后的一般女性在找工作和谋生能力方面也弱于男性,需要社会更多的帮助。 此外,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是列人夫妇共同财产,请参阅分割

3 .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 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不应当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的,对需要该生产资料并应当尽可能分给能够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的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的,物可分物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的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前应当根据公平原则,根据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得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不得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的本质要求,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保护。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一方的特有财产必须归本人所有。 遇到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均衡分割,必要时可均衡,如有争议,届时应绳之以法,通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各位也请在背飞鸟婚姻网上咨询在线律师,了解有关离婚财产的正确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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