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无房居住的,可否要求暂住原房屋产权,离婚后女方无住房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可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 关于离婚后一方要求无房居住,是否可以要求留在原房子里,以下由背飞鸟婚姻网络小编详细回答。

一、离婚后一方无房居住的,可否要求暂住原房屋

1、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为一方所有,另一方可以离婚后无房为由要求暂住。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十四条规定,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离婚后以无房为由要求暂住的,经调查可以根据情况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2年。 无房者租房经济确有困难,拥有房屋产权的可以给予一次性经济援助。

二、暂无产权证的房屋可否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但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有一定条件,需要相应的证明。 无产权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合法房屋可以强制执行。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可以采取修改措施消除影响规划实施的,限期修改,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罚款。 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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