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共同出资在婚前购买该房屋,并付清全部房款。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参与了购房,并且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参与了购房,那么另一方的权益就不能得到法院的保护。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确实赚钱,但不能证明其贡献,法院也不能承认其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但未付清全部房款(含贷款)。
同上,这种情况下的争议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我建议所有的网民,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必须在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是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增进感情和避免争端的不可改变的规则。
(9)未取得产权证且无法协商的有争议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二)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予判决房屋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双方使用房屋的情况。当事人取得前款所列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后,如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协议,人民法院仍然可以裁定房屋所有权。
如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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