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起诉流程,夫妻离婚后堂舅追债法院明察细断债主

介绍:本案中,王与姜离婚后,王的表弟拿出了他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开具的金额为22万元的多张借条,要求他们一起还钱。王交代了所有的账目,但姜不同意一起把钱还回去。近日,台江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夫妻共同债务仅2万元,其余仅由王一人负担。

小夫妻离婚后 男方堂舅来讨债

王与江于1995年、2008年10月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时,双方同意共同居住的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归王所有,王赔偿了姜相应的款项。除了所欠的3000多元的物业费之外,双方当时都没有在法庭上提及任何其他常见的外债。

离婚后不久,王的表妹拿着江写的2万元欠条和王写的20万元欠条,认为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的钱,要求共同偿还。

随后,他一起起诉王和江。

原配偶一方认账 一方不认账

在庭审过程中,王的表弟详细说明了这些欠条的来源:2007年,姜曾两次向他借了1万元人民币,原因是需要开店,年利率为1%。蒋开了一张借据,要王交给他表哥。当时,贷款期限并未商定。2004年和2005年,王两次向其堂兄借款共计20万元,双方均出具借据,口头约定年利率为1点,但未约定贷款期限。迄今为止,这些贷款尚未偿还。

姜提出,王的表弟对其与王提起的20万元债务诉讼属于虚假诉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外债已由王确认,且无其他外债;当她去王的表妹起诉时,她从来不知道自己有这笔债。另外两笔2万元的外债确实发生了。当时委托王代为偿还贷款。她向法院提交了王与案外人的笔录,以证明王已清偿债务2万元。

王供认了上述22万元的全部债务,并解释说他借了20万元用于购房和装修,这也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并要求姜一并偿还。

法院细断 这些债务谁来还

台江区法院审查了姜提交的笔录资料,认为王的堂兄弟持有姜亲笔书写的2万元的借据主张债权,姜记录的王与外人对话的笔录资料不足以反驳王对这部分债权的主张。姜办理的2万元借款债务应认定为其与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连带债务,并应与王一起偿还王的表妹。

关于王办理的20万元借款,本院认为,王在中国期间未举借该笔借款,离婚后取得财产后,要求姜一并偿还。本案没有证据表明姜在离婚时就知道这笔债务。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王认为其办理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承担举证责任。现王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故应认定该债务为王个人债务,应由他本人偿还。

据此,法院裁定王、姜共同偿还王堂兄弟贷款2万元及其利息,王自行偿还其堂兄弟贷款20万元及其利息。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深圳遗产中的房屋如何继承,深圳市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
  • 财产分割的证明责任如何承担法律依据,财产分割保证书
  •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和材料,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给对方
  • 北京诉讼离婚要收集什么证据?被家暴能直接离婚吗?
  • 深圳女方出轨怎么离婚,深圳离婚出轨证据调查
  • 深圳离婚律师能调取哪些出轨证据,离婚官司怎么调取出轨证据
  •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