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保证书,一纸保证书维系婚姻违反保证承诺兑现

目前,在一些家庭中,妻子有担保。这种保证通常出现在一方(主要是男性)有婚外情、赌博、吸毒、家庭暴力等之后。为了挽救婚姻,他被迫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承认自己的错误,保证他将来会“改过自新”,并同意如果将来再次发生类似的问题并导致离婚,“所有财产都属于对方”,“自愿放弃对子女的监护权”等等。这种保证在现实生活中并不罕见,但这种“保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在离婚诉讼中能否采纳?

案件一

担保变成了一种“坦白”

最近,黄女士向南岗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裁定她与丈夫张离婚。在审判中,她的丈夫张要求分割共有财产,总价值约100万元,包括住房和汽车。然而,黄不同意张的分割计划,因为张在婚姻生活中有明显的缺点和欺骗。

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黄女士拿出了一年多前张写的保证书。

基本内容是张曾在单位与一名女同性恋发生办公室恋情,并有实际的欺骗行为。确保你在未来切断与婚外伴侣的联系,全心全意过好生活。

如果他不遵守保证的内容或当他离婚时,张将自动放弃分割共同财产和抚养子女的权利。

在保证书面前,张承认了内容的真实性。但与此同时,他认为离婚的原因不是他们作弊,而是他们无法融入社会,并要求法院不要考虑担保的内容。

案件二

这不是巧合。高(女)与潘雷于2005年5月登记结婚后,由于家庭生活琐事,双方时常发生冲突,潘雷经常轻而易举地打击高。经过亲朋好友的多次劝解,虽然潘雷一再说他已经改变了自己的过去,但他常常忘记发生了什么,而高也逐渐对潘雷失去了信心。

2008年7月,在潘雷再次打骂高后,高提出离婚。为了挽救她的婚姻,潘蕾给高写了一封保证书:“我保证以后不跟高打架。否则,如果导致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高一人所有。”2009年8月,潘磊酒后打了高的头,高愤怒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潘雷并不反对离婚,但认为该担保书是为了挽救婚姻而写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将20多万元的全部财产交给高明显有失公允。

后一法院认为,该担保是潘雷的真实意图,符合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达成的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判决支持高的主张,即“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他所有”。

专家说法:保证书有法律效力

哈尔滨市法律专家史律师表示,《》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对方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共有,部分共有。该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上述情况的关键在于担保是否属于夫妻财产所有权协议。

首先,它们符合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基本要求。夫妻财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 (1)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婚姻状况; (二)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协议必须是自愿的; (4)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利用协议规避法律。显然,他们是夫妻,彼此都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开始,双方都没有异议

其次,保证应被视为夫妻财产协议的书面形式。针对书面形式的问题,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或强调什么样的形式和方法,这意味着书面形式可以兼收并蓄。它可以是双方的联合签署行为,也可以是一方接受的单方意思表示。

同时,该妇女没有对该男子进行欺诈或胁迫,这导致了该男子的错误意图。

同时,史先生表示,担保书上当事人的过错行为记录可以作为对方主张精神崩溃和对方过错的直接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作用。如果这种过错符合第《婚姻法》 46条规定的“重婚”、“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条件,无过错方也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离婚时“放弃财产”的承诺,或双方在未来离婚时将如何做的单方保证,如果内容明确,应视为婚姻内的财产协议,这符合《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应归对方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归对方所有,部分归对方所有。该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这部分关于离婚财产处分的承诺应具有法律效力,并应在离婚诉讼中得到承认。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深圳遗产中的房屋如何继承,深圳市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
  • 财产分割的证明责任如何承担法律依据,财产分割保证书
  •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和材料,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给对方
  • 北京诉讼离婚要收集什么证据?被家暴能直接离婚吗?
  • 深圳女方出轨怎么离婚,深圳离婚出轨证据调查
  • 深圳离婚律师能调取哪些出轨证据,离婚官司怎么调取出轨证据
  •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