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分个人遗嘱,其中他人可以代写遗嘱。代理遗嘱需要两个无利害关系人的见证,这是代理遗嘱生效的重要条件之一。那么代理遗嘱的利益相关方是谁呢?以下是给读者的回答。代书遗嘱中的利害关系人有哪些
书中的利害关系方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直接利害关系,是指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血缘关系,如近亲属;
其次,间接利益(又称一定利益)是指可能影响作证公正性的身份、情感、利益等密切关系,但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无近亲属关系,包括:一般亲属关系、同事、朋友、邻居和商业合伙关系等。
代书遗嘱生效的条件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写遗嘱不是指代写人根据自己的意愿立遗嘱,而是代写人根据遗嘱人的意愿如实记录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不能对遗嘱内容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
2.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其中一人可以是立遗嘱人。见证人一般是由遗嘱人指定并经本人认可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作为遗嘱见证人。103010对见证人数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证立遗嘱人的遗嘱确实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也是为了防止以后对遗嘱效力的争议。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书面遗嘱应当经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当场向遗嘱人宣读。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理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并注明具体日期。如果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最好在遗嘱上签名,或者见证人少的话,需要保证两个人的签名。背书人、见证人、遗嘱人必须自己签名,其他人不得签名。
4.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智力不健全的人。立遗嘱人不得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直接参与继承,他们在继承中有直接和重大的利益。如果允许他们担任遗嘱撰写人,必然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篡改遗嘱,歪曲遗嘱原意,增减遗嘱内容等。会对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即使作为遗嘱作者本人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没有恶意,也没有采取欺诈手段从中获利,但由于其特殊的身份,难免会引起他人的怀疑,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遗嘱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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