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民政局离婚有日期限制吗

起诉要求离婚的时间有限制吗

案例:

王某和孙某于2016年登记结婚。于2017年10月,因孙某不孝顺父母,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被法院叛决二人不准离婚。2017年12月孙某怀孕,怀孕后孙某与王某父母多次发生争吵,日子无法继续。王某决定要与孙某离婚。那么王某现在能否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间有限制吗?

解答:

王某目前是不能不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不成时,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但起诉离婚也不是完全不受限制的。《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立法中这条规定主要是保护夫妻关系,防止有些人因为一时激动提出离婚,所以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此外,《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特殊保护,女性怀孕,分娩等期间属于特殊时期,需要人照顾,所以对丈夫在这种特殊时期提出离婚做出了限制。综上所述,禁止男方提出离婚的时间计算为:(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时间;(2)分娩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其1年内不能提出离婚;(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即在女方人工流产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这一限制有两点例外:(1)如果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法院可以受理。至于是否准许离婚,还要经过审理后再进行决定。(2)人民法院认为确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如女方与他人非法同居而怀孕)。此外的”确认必要“由法院来判断,主要是一些使得对女方的保护丧失必要性或者严重威胁男方合法权益的情形。

下月开始实施的离婚冷静期,限制了婚姻自由吗

民政部今日发布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离婚证)五个步骤。届满离婚冷静期后的30日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许多网友认为,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干涉了公民的婚姻自由。

马律告诉大家,离婚冷静期制度不是限制夫妻离婚自由。首先应当明确,离婚的方式有两种,第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以夫妻双方达成解除婚姻关系的一致意思表示为前提,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有一方不愿离婚,那就没有达成离婚的一致共识,当然无法通过协议离婚。那么如果未能达成协议,但是一方真的想离婚怎么办?那就通过离婚的第二种方式,诉讼离婚。同时,有网友提出尖锐也现实的问题,我都被家暴了,还让我慢慢打官司,继续处在暴力的阴影之中吗?其实2016年生效的反家暴法,早已规定出现家暴情形受害者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所以“一边打官司,一边继续被家暴”这种现象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推荐阅读:诉讼离婚缺席判决会判离婚吗,离婚诉讼中的缺席判决

自由从来便是相对的。绝对的自由往往意味着对他人自由的侵犯,所以法律才需要设定自由边界。以浪漫自由著名的法国早就已出台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是为了倡导维系稳定良好婚姻关系,减少闪婚闪离的现象。许多网友不了解背后的法律逻辑就喷了起来,大可不必。一个法律条文经过国内国外的调研,到起草,到全国人大的一稿审议、二稿审议、三稿审议,再到最后的定稿。一次又一次的专家论证、全国人大常委会审阅和全国人大代表表决得出的成文法典,也不会是脑袋一热就拍板决定的。

“离婚冷静期”施行后,是不是至少一个月的时间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什么意思?

也就是离婚登记需要三十日,届满后再在三十日内申请发给离婚证。换句话说,即使双方自愿离婚,协商一致,离婚协议也写好了,但还是要等待离婚登记的三十日,也就是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如果再遇到一方因为客观非婚姻纠纷原因,比如工作繁忙加班、因公出差外地等导致无法在“届满后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可能又得重新经历“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这样一个程序与阶段。如此,就不是30天,可能是60天、90天……

有人可能就要问了,那是不是就必须经过至少一个月的时间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呢?

非也!

“离婚冷静期”,其针对的主要是那种“冲动离婚”的情形,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和期”。在冲动之下,夫妻双方即使进行了离婚登记,那么在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都可能冷静下来,不愿意离婚。这个时候,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退一步说,这离婚登记三十日过了,届满后三十日内不申请发给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对于“冲动离婚”的夫妻来说,夫妻俩哪怕是进行了离婚登记申请,权当是向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开了一个玩笑,不去申请发给离婚证还不是算了。夫妻俩该过小日子的,继续过起走!谁叫夫妻俩是纳税人呢,给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开一次、两次“玩笑”又不犯法。

事实上,不管是冲动离婚,还是铁了心要离婚,只要协商好了,下面所说的办法是不一定需要一个月的时间的!

这个办法就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法院以出具《民事调解书》的方式离婚。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直接到法院,通过速裁程序,法院出具调解书,可以快速离婚。这样,就不用等待至少一个月的时间了。即使法院再忙,案件再多,只要双方去法院,说已经协商好了,只需要法院出具一个调解书,那里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法官是非常“喜欢”,非常“欢迎”的。为什么?因为他们也需要业绩,调解离婚只需要一份调解书,就可以办完一个案子,同样有案号,何乐不为?比起法院开庭、法官写判决书,简单多了!法官甚至可能停下其他工作,优先处理?这个事情。

就在前面一周不到的时间内,我就代理了一个调解离婚的案子,直接到法院协商好了,书写一份调解书,当场盖章拿法律文书走人。

有人不禁要问了,那么调解离婚与协议离婚有何异同,各有哪些利弊呢?

下面以一个表格的形式向大家做一个简单的说明。

当然,作为律师,我个人还是建议不要采取调解离婚的方式离婚。

原因很简单,还是过去的一个观点,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别说是协议离婚、调解离婚,哪怕是诉讼离婚,在离婚之前,我都会劝解双方当事人,尽量不要离婚。而不能因为我是律师,为了接到这单业务而怂恿当事人离婚。同时,如果是调解离婚或协议离婚,最好不要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模板,或者随便在网上下载一个免费协议。因为免费自然有免费的“道理”,不是约定不全,就是不适用每一位当事人。与其如此,不如找一份比较全面的《离婚协议》,删除自己的不涉及事项即可。(参考:

【2021年版】离婚协议范本(附:修改、使用说明)

推荐阅读:怀孕时老公要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离婚诉状怎么写 女方范本

调解离婚可能比协议离婚快,也容易申请强制执行,但调解离婚的快自然也掩盖了协议离婚的慢的优点——“离婚冷静期”的立法目的与精神。不过,现在已经有少许法院也在设置类似于“离婚冷静期”精神的地方规矩。是否予以推广,目前不好判断。因此,究竟采取调解离婚、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必须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三者的利弊自行选择一种合适的方式。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离婚诉讼费用
  • 郑**诉倪**离婚纠纷案
  • 北京起诉离婚法院如何分配夫妻财产?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 深圳感情不和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夫妻长期感情不和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 深圳夫妻财产怎么分配,夫妻双方财产如何分配
  • 同居者分割财产流程图,同居关系如何分财产
  • 同居期间购买房产分手后如何分割,同居关系的房产分割
  • 离婚股权分割与结婚登记时间有关系吗知乎,婚前设立的公司离婚时股权分割
  • 深圳感情不和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夫妻长期感情不和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 深圳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深圳离婚判决书
  • 深圳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男女感情破裂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