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诉讼时效,离婚适用诉讼时效吗

【案例1】无法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列。

【案例二】再次起诉离婚

【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原告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的情况、新的理由再次起诉的,不准离婚,调解好的离婚案件,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时效限制。

【情况三】婚姻被胁迫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处理】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要求撤销婚姻,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请求解除婚姻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03010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情况4】离婚后损害赔偿请求权

【处理】应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出。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离婚协议时已明确放弃该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003010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page]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依据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依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无过错方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不同意离婚,又不依据本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三)以无过错方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一审时被告未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2)有配偶与他人共同生活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情况五】离婚期间,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对方发现他再次向分割提出要求。

【处理】诉讼时效为发现次日起两年。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七条离婚期间,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时,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确立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03010第三十一条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当事人

【情况六】(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离婚后,一方以仍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分为由,向分割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解析】如果离婚时财产中没有分割,离婚后没有分割的财产将一直处于共有状态。所以这个问题不是债权问题,而是财产归属问题,属于物权范畴,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与离婚时一方隐匿财产的情况不同。也就是说,财产的一方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分享财产。

【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仍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分割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确为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给予分割。[第页]

离婚诉讼技巧

【情况7】离婚一年后,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协议反悔,要求变更或解除财产分割协议。

【治疗】一年内到期。

【依据】《婚姻法》第九条一男一女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理,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有欺诈、胁迫行为,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案例8】双方在离婚诉讼中提及但在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要求分割。

【处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只能申请再审。

【解析】在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提到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可能是由于法院认为没有证据或者其他原因,判决中没有涉及该财产,或者法院在调解时没有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调解,调解书中没有对该财产进行处理。离婚后,双方对这些财产无法达成一致。如有争议,只能向法院申请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审,以纠正生效判决和调解书的错误。这是因为,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离婚诉讼中已经提到了这些财产,一审法院应当对这些财产进行处理。如果不处理,或者处理不当,都是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事项,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解决,而不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情况9】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显示,部分财产有证据后可以另案起诉。

【解析】离婚诉讼过程中,由于证据原因,法院不承认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如果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显示有这些财产的证据,可以另案立案。离婚后,一方找到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存在的证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分割共同财产[page]

【情形十】不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判决及调解协议,再次请求分割。

【处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只能申请再审。不服生效判决、调解书申请再审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判决、调解书生效的次日起计算。

【解析】诉讼离婚后,一方不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判决和调解协议的,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申请再审并予以纠正,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对于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中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已丧失上诉权。生效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只能对生效法律文书行使诉权和申请再审权。

[情况11]如果一方失败

【解析】离婚后,一方拒绝履行离婚协议或者未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对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情况12】离婚后,一方将分割作为家庭共同财产起诉。

【解析】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是从发现的次日起两年。

除上述情况外,如果离婚时共同财产尚未分割,则该财产一直处于共有状态,因此可以随时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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