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患病不是法定的离婚条件,但有人以患病为借口要求离婚。 有精神疾病怎么离婚? 相信很多热度都不太了解,希望能让律师编辑整理收集相关知识,帮上忙。
《婚姻法》第32条法定离婚理由第5项中“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状况”,是前4个法定理由以外的理由。 例如,夫妻感情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破裂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配偶患精神病有以下三种情况。
1、婚前曾患精神病,婚后受某些刺激复发
2、婚前未患过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烈刺激或外伤导致精神病
3、精神病遗传导致婚后患精神病。
结婚前是否得过精神病,是否因为家人有精神病遗传而得过精神病,不管是否隐瞒,都不是允许离婚的理由,也不是不允许离婚的理由。 《婚姻法》年规定的离婚,“感情确实破裂”的原因是配偶患有精神疾病,离婚理由成立。
配偶因精神病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首先解决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不得因离婚造成社会不稳定。
解决夫妻身份问题,必须本人亲自进行,不能由他人代理。 但由于精神病患者的特殊情况,也应当尊重其权利,间歇性精神病的,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提起诉讼;无诉讼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应当由其父母、成年人、子女、共同生活抚养的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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