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同居关系女方,同居关系男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四种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但是,在解除非法同居或离婚的诉讼中,女方主张收取青春补偿费,是否应该支持

在解除非法同居或离婚的诉讼中,女方主张青春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但在非法同居或离婚纠纷解除的情况下,女方主张的“青年赔偿费”的性质不同于婚内过错赔偿请求权,也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的原则。这一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不应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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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无忧找律师网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 《继承法》 《民法通则》 《收养法》 《担保法》 《合同法》 《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涉及《侵权责任法》 #规定的婚姻问题,点击此处#查看!如果你需要帮助,请咨询无忧找律师网的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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