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义同居以及如何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听听声音

首先,如何定义同居

长期以来,人们在谈论同居时喜欢加上“非法”一词。事实上,这个描述是不正确的。同居只是一种事实状态,并不违法,除非已婚者与其他人同居,这是重婚罪。同居是违反道德的。同居是如何定义的?同居关系是指未经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未经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法律要求的男女结合。我们知道如何定义同居以及如何解除共同的同居关系。同居关系的解除适用下列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当事人提出的终止同居关系的请求。但是,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和解除配偶与他人的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的诉讼。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院不会受理共同同居关系,但可以受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此外,司法解释将这种关系的解除称为“同居的解除”,而不是“非法同居的解除”。(1)非法同居关系解除时,双方在同居期间所得的收入和财产应视为共同财产。

(二)同居前,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可以按照赠与关系处理;

(三)下列财产一般被认为不属于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

(1)同居前一方的财产;

(2)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因身体伤害被一方接收;

(三)一方在同居期间继承的财产或者收受礼物获得的财产;

(四)一方的特殊生活用品。

《结束婚姻法》是一部调整夫妻地位及其财产关系的特别法。《婚姻法》的规定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是,由于同居双方没有登记结婚,双方也没有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婚姻法》的规定不能适用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但应适用《民法通则》号法律和其他关于处理共同财产的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规定:“共有终止时,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共有财产的分割;没有约定的,按照平等分割的原则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适当考虑共有人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需要。但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分割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并适当考虑共同所有人的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因此,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应按照平等分割的原则处理。以上是对如何界定同居及同居期间财产纠纷相关问题的解释。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建议当事人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可以聘请律师,因为处理这些问题往往需要证据,而法院不会接受他们自己提供的一些证据,从而大大降低了胜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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