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纠纷判决

朱与朱同居纠纷案(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第2020-03-10号:(2020)甘0430民初?文档类型没有。民事裁决程序:一审

原告朱,女,一月一日出生,汉族,住彭泽县。委托代理人:谢某,彭泽县城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朱,男,一月一日出生,汉族,住彭泽县。原告朱与被告朱同居关系纠纷一案,原告朱于9月9日向本院申请撤诉。在我们看来.

李和常?凯斯诺。2020-03-03 (2019)案例号同居关系财产分析纠纷案(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文书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0502:民事裁定书审理程序:一审

原告李,女,一月一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叙永县。被告:常?男,一月一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原告李与被告常?原告李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同居财产分割纠纷案。本院认为,原告李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邓、周同居纠纷案(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第2020-03-02号:(2019)钱0524文书类型:民事裁定程序:一审

原告邓,男,汉族,一月一日出生,住织金县。被告周,女,汉族,一月一日出生,住织金县。原告邓与被告周因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共同生活在一起。1月31日法院立案后,原告邓于2月2日向法院申请撤诉。本院认为,原告邓申请撤诉的理由是.

凯斯诺。2020-02-28(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张与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纠纷案:(2020)安徽1622文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调解程序第一审

原告张,男,汉族,出生于,住:法律服务部门的法律工作者。被告人:张,女,汉族,一月一日出生,住址同上。原告张与被告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冯康法官运用简易程序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穿过.

张、马同居纠纷案(山东省阳信县人民法院)第2020-02-27号:(2020)民国初年陆1622?文档类型没有。民事裁决程序:一审

原告张,女,一月一日出生,回族,农民,住济南市商河县。被告马,男,一月一日出生,回族,农民,住滨州市阳信县。原告张与被告马某因同居发生纠纷,于1月13日提起诉讼。原告张于1月27日向法院申请撤诉。根据我们的审查,

王、唐同居纠纷案(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2020-02-27号:(2020)民初钱0526?文档类型没有。民事裁决程序:一审

原告王,男,一月一日出生,彝族,小学文化,农民,贵州省威宁县人,住威宁县。被告唐,女,一月一日出生,彝族,小学文化,农民,贵州省威宁县人,住威宁县。原告王诉被告唐同居纠纷案,本院于1月27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王到庭.

张某、赵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青海省湟中县人民法院)第2020-02-26号:(2015)黄裳民初字诺。文档类型没有。民事裁决程序:一审

我院2015年1月26日作出的(2015)黄裳民子楚第00270号民事判决,因张某、赵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存在文书错误,应予纠正。根据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第1款第7项、第154条及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条第245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财产分割纠纷案

牛某、郑某同居子女抚养纠纷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020-02-25号:(2020)粤01人民法院管辖终结?文档类型没有。民事裁决程序:二审

上诉人(原审原告):牛某,女,出生年月日,汉族,身份证,居民:民事裁决.

林与林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第2020-02-24号:(2020)民0322民初?文档类型没有。民事裁决程序:一审

原告:林,女,1998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人民委员会。被告人林,男,一月一日出生,汉族,现住县。原告林与被告林因抚养子女发生纠纷而同居。法院在20岁时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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