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分手后彩礼怎么还,同居生子退彩礼

很多地区,男人结婚,女方会要求男方给一定的彩礼,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实物。有的男女结婚没有登记,只是简单的同居。那么,同居的孩子分手后,彩礼会退还吗?今天,无忧找律师网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未婚同居子女分手后,彩礼应全额返还

分手后非婚同居支付的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如何返还,可以从支付彩礼的法律性质、责任分配原则、影响行为效力的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

1.支付彩礼是一种以婚姻为撤销条件的礼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及其他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据此,有人认为涉及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边肖认为这种理解是有偏见的。确切地说,该条所述的精神应当是: (1)身份关系不能是合同的标的,也不能是当事人的义务。即民法不得干涉公民的基本人身自由和身份关系,不得强制执行。因此,具有建立和变更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义务的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是否设定或变更身份关系,可以是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合同行为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对合同效力附加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满足时生效。有解除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满足时无效。条件的特征一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是将来会发生的事实;一定是不确定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约定而不是法律事实;必须是法律事实;不得与合同内容相抵触。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考虑身份关系作为条件的合法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5条“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附条件违法或者不可能发生,则视为无效”,将强制“结婚、收养、监护”作为条件无疑是违背法律目的的,由此确立的民事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不受民法保护。但是,如果以“是否设定或者变更身份关系”为条件设定某一民事行为,并不违法,因为它实际上并不干涉合同对方当事人和他人的人身自由。身份关系可以是具有撤销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同时,在试图举出反例的过程中,我们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这种身份关系的撤销条件恰恰与行为目的相反,当事人的行为实际上是善意促成婚姻、收养、监护等相关身份关系的实现。但是,当撤销的条件出现时,这一目的就无法再实现,恢复原状不仅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也是一种法律上的必然。

边肖认为,《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二项是撤销条件出现时的救济条款,第三项是出于公平原则的需要。就法理学而言,无法发现这是法律责任的基础,更是一种衡平性的规定。因为婚前同居,婚后同居时间短而主张只退一部分彩礼是不对的。前者由于撤销条件的实现,必须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即应该全额返还,后者由于撤销条件的消除,不需要返还。

当然,从“目标实现”或“条件消除”的角度来看,边肖认为有一种情况可以作为全额退款的例外,即男女双方实际上已经按照习俗举行了婚礼,已经向公众宣布了婚姻关系但尚未登记的情况

过错责任原则作为确定民事责任最重要的原则,也适用于有撤销条件的赠与合同。在支付诉讼中,当事人的过错可以减轻对方的支付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什么样的过错可以成为女方不归或少归的原因?很多人声称让一个女人怀孕,对她施暴,不尊重她的父母等等。都可能是这种对冲支付责任的过错原因。对此,笔者持不同意见。支付诉讼中的过错原因必然是导致行为目的无法实现的直接原因。就婚姻而言,如果王隐瞒不能结婚的原因或有虚构年龄等欺诈事实,导致不能结婚的,王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并丧失要求返还全部或部分彩礼的权利。但其他与行为目的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且有其他原因介入导致因果关系中断的间接原因,不能作为对冲给付责任的过错原因,如与对方父母意见不合、生活习惯难以调和导致双方分手等。

3.不应退还彩礼的辩护

在返还彩礼的诉讼中,很多当事人持“男方因对女方不好而分手,女方可以返还”的观点。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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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返还彩礼的诉讼本质上是违约诉讼,但如果男方暴力攻击女方,则涉及侵权,是另一种法律关系。两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对冲关系,适用的法律如证明规则、判断依据等也是不同的。混在一起容易造成案由不明、是非不明,不利于性质和责任的划分,应分开处理。

另外,有女性以同居事实作为诉讼答辩返还彩礼,也有法律工作者认为女性在男女生活中通常处于弱势,更为敏感和脆弱,法律应格外关注。同居情况下返还彩礼的诉讼,可以适当减轻妻子返还彩礼的责任,女方一旦生育,男方甚至要赔偿损失。笔者认为,法律在道德和社会生活中具有很强的导向和引领作用,因此法律保护的对象必然是法律权利和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排斥婚外性行为,根本没有依法保护婚外性行为的得失。因此,如果因婚外同居而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肯定会对现行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体系造成冲击,作为判决出现是极其严重的。而且男女同居如果是自愿的,对双方都是得与失,不存在侵权赔偿问题。如果不是自愿的,会受到刑法的规制。当然,如果双方都有非婚生子女,作为子女的父母,双方都有赡养的义务,男方也要分担女方因生育而发生的医疗费用,但这绝不可能是赔偿的原因。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是有条件的礼物。未达到结婚条件的,女方应在双方简单同居关系破裂后返还彩礼。返还彩礼的诉讼本质上是违约诉讼,具体返还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无忧找律师网也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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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 《继承法》 《民法通则》 《收养法》 《担保法》 《合同法》 《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涉及《侵权责任法》 #规定的婚姻问题,点击此处#查看!如果你需要帮助,请咨询无忧找律师网的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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